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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大中专毕业生招聘办法
索 引 号: 014133306/2007-00009
主题分类: 医药卫生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产生日期: 2007-09-26 发布日期: 2007-10-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大中专毕业生招聘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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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毕业生招聘办法
 

大中专毕业生招聘办法

  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按如下办法实施。

  一、发布公告

  报名前一周在武进日报和武进人才市场网站将各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人数、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进行公告。

  二、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每个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报考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区人事局、卫生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凡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现场确认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按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现场确认合格人员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考核

  (一)笔试

  报考者统一参加区人事局、卫生局组织的笔试。笔试成绩通过武进人才市场网进行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以内的比例推荐进入面试。进入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者从笔试及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

  笔试、面试的成绩按一定比例进行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 1:1的比例推荐进入体检。体检按照《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试行)》实施。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卫生局组织考核。考核后,由区人事局统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7天。

  五、聘用及待遇

  考核合格人员由区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才派遣手续,派遣期限为一年。一年内由用人单位负责其思想品德、工作业绩、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报区人事局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考核基本合格人员,延长派遣期一年,次年考核仍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再办理聘用手续,本人自谋职业;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本人自谋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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