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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机构职能
索 引 号: 014133306/2002-00006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政府机构
文件编号: 武政办发〔2002〕42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产生日期: 2002-02-26 发布日期: 2008-04-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武进区卫生局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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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武政办发〔2002〕42号
 

武进区卫生局职责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卫生标准,编制全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 坚持预防为主方针,进行卫生宣传教育,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制定防病治病规划,重点做好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疾病的防治工作,组织处理重大疫情暴发事件。

  (三) 负责环境、劳动、饮用水、食品、学校、放射性防护等卫生管理,按照上级制定的卫生标准,组织卫生监测,实施卫生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保健品、营养品、化妆品、食品及一次性卫生材料工作。

  (四) 拟定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布局方案,指导医疗机构的专科建设和区级医疗急救网建设,协调、指挥各种重大突发性、灾害性事故的医疗抢救工作。贯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对医疗机构实施行政和质量管理,会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参保病人的转诊管理。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和指导全区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编制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不断提高卫技人员的业务素质。

  (五) 贯彻《母婴保健法》,开展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工作,防治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疾病。协同有关部门承担计划生育的技术工作。

  (六) 发展医学教育事业、有计划地开展在岗人员的继续教育,加强和规范基础性业务的训练。

  (七) 制定医学科研规划,组织开展医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推广新技术、新知识的应用。

  (八) 负责卫生系统经济、财务和资产管理,审计和监督物价执行情况,组织指导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和配套建设。

  (九) 编制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并参与实施,指导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加强对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管理。

  (十) 制定卫生改革方案和对医疗机构实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分类管理,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卫生系统的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十二)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红十字会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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