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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严禁机关工作人员酒后驾车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138/2008-00008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人口计生发(2008)17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产生日期: 2008-04-16 发布日期: 2008-04-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文件对严禁机关工作人员酒后驾车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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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机关工作人员酒后驾车的通知
武人口计生发(2008)17号
 

武人口计生发〔2008〕17号

 

关于严禁机关工作人员酒后驾车的通知

 

各科室、区计划生育服务站:

为了真心实意地关心和爱护机关工作人员,杜绝机关工作人员酒后驾车行为,保障机关工作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区纪委武纪发[2008]10号文《关于开展区管干部酒后驾车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对禁止机关工作人员酒后驾车作如下规定:

各科室、区计划生育服务站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对酒后驾车危害性的认识,严以律己,率先垂范,维护党政机关和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严格禁止酒后驾车。对被发现有酒后驾车行为者,除按交通法规处罚外,局将予以以下处理: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诫勉谈话,扣发个人当月交通补贴费;第三次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全年交通补贴费,取消各种评先评优的资格。

以上规定请认真严格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00八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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