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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武进区争创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区迎接考核验收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138/2004-00016
主题分类: 人口、计划生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计生发〔2004〕33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产生日期: 2004-08-25 发布日期: 2008-04-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文件对武进区争创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区迎接考核验收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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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武进区争创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区迎接考核验收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的通知
武计生发〔2004〕33号
 

常州市武进区计划生育局文件

 

武计生发〔2004〕33号

 


关于印发武进区争创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示范区迎接考核验收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计生服务站:

为巩固创建成果,迎接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区考核验收,全面提升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确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区目标顺利实现,近期,计生局对照创建工作的10项考核指标要求,认真制订了《武进区争创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区迎接考核验收实施方案》和《武进区争创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区迎接考核验收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希望各镇一定要以实施方案为抓手,结合本镇实际,制订更为详细的实施方案,全力以赴抓进度、抓质量,确保逐条逐项落实到位,并严格按照要求将本镇的创建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区计生局。

 

 

                           常州市武进区计划生育局

                             二00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武进区争创省人口与计划生育

工作示范区迎接考核验收实施方案

 

2005年1月,武进区将接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区的考核验收。为全面提升全班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确保“争创”达标,经研究决定于9、10、11三个月对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查漏补缺和考核评估,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个案指导

“十五”创建示范区十大指标中计划生育率、期内综合避孕率、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落实率、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率、知识普及率、信息准确率、群众满意率等七大指标主要通过对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入户面谈、电话访谈、发函调查等个案调查方法取得,个案调查结果也成为“十五”“争创”成绩的直接反映,因而在“争创”的关键时期,加强个案指导对于提高各项指标水平十分重要。现对个案指导的对象、内容、要求等明确如下:

(一)指导对象:

2001年以来所有新婚未孕、现孕、生育、落实各种避孕措施、到期需更换措施、不孕症以及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前四种对象为重点。要求100%完成指导及随访补课任务。

(二)指导内容:

1、新婚及现孕对象:必备“一袋一证一册一问答”(婚育新风资料袋、结婚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实用手册》、《已婚育龄妇女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问答》)。核对姓名、出生年月、初婚年月等信息;必须领取结婚证,知道一孩生育条件(领取结婚证);知道新婚避孕方法、优生基本常识,掌握出生缺陷一级干预方法,了解服用叶酸、斯利安的作用,并指导服用叶酸、斯利安。现孕妇女还必须建好围产期保健卡。

2、生育对象:必备“一袋一证一册一问答”(婚育新风资料袋、结婚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实用手册》、《已婚育龄妇女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问答》)。核对姓名、出生年月、初婚年月、期内落实节育措施时间和类型等信息;必须领取结婚证,知道一孩生育条件和二孩生育条件(领取二孩生育证);知道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常识,知道应当在产后90天内(即期内)落实避孕措施;确认填写知情同意书,并得到及时、相应的随访检查;副反应得到及时处理;计划生育手术基本项目免费;得到RTI综合防治检查,患病对象得到后续随访服务;生育一孩对象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3、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对象:发放一份《已婚育龄妇女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问答》。核对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类型和时间;必须确认填写知情同意书,知道常用避孕方法,掌握自己使用避孕方法的类型、有效期、适应症和常见副反应;落实措施后必须接受规范随访(村访视、镇B超等),有副反应必须接受规范治疗;计划生育手术基本项目免费;得到RTI综合防治检查,患病对象得到后续随访服务。

4、需要更换措施对象:发放一份《已婚育龄妇女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问答》,送达一份到期更换措施的书面通知,做一次B超,暂不更换的签一份更换措施知情同意书;得到RTI综合防治检查,患病对象得到后续随访服务。

5、不孕症妇女:建好档案,镇服务站随访一次并做好记录;得到RTI综合防治检查。

6、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必须发一份宣传资料,送达一份书面验证(办证)或服务通知,实行现居住地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同待遇,及时向户籍地通报信息。

(三)指导方法:

采取“三询”(面询、电询、函询)制,以面询为主,以电询、函询为辅。电询限于长期居住在常州市内本区以外人员,函询限于长期居住在常州市以外未接受过随访服务者,或邮寄宣传资料等。

(四)指导要求:

1、各镇以村为单位自行打印2001年以来生育、节育、新婚未孕和怀孕妇女名单,打印格式由区计生局规统科统一要求,一式两份(一份交村计划生育干部、一份留服务站以掌握进度),打印要求由各镇统计人员到IOA系统下载。到期需更换节育措施的名单和不孕症妇女名单,分别以今年3月份和去年11月份《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提供的名单为准。

2、各级工作人员都要熟悉指导内容,区、镇负责培训村计划生育干部个案指导技巧。

3、个案指导以村为主,镇服务站工作人员实行分村包片。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整群培训、一一指导或到户到人逐一指导的方式。

4、进村入户时携带宣传品、书面通知等,采取边走访、边核对(资料、证件、信息)、边补缺、边指导、边预约等方法,当场能补的立即补到位,需到镇服务站随访的对象应预约并跟踪落实到位。

个案指导由各镇组织实施,区计生局安排联系人员负责指导、督促、掌握进度和质量,每周通报一次各镇工作进展情况。个案指导严禁弄虚作假,敷衍了事,区计生局联系人员和各镇服务站包片人员要定期抽查若干名已指导对象,如发现一例弄虚作假,要求该村重新补课。

个案指导要于10月15日前结束。

二、完善台账资料

“十五”争创指标中经费投入、服务站干部结构达标率、计划生育率、合格村(居)委会率、信息准确率、服务率等将通过资料核查来取得,工作台账是工作过程及工作质量的反映,因而完善台账资料十分重要。

村级:整理好2001年至2004年村级计划生育情况记载簿(2001年至2003年的村级记载簿由镇服务站保管),记载簿中的内容该填的要填好,该贴的要贴好;信息报告单内容必须镇、村一致;总人口帐一季度调整一次;服务室咨询服务登记簿严格按记载要求填写,做到客观记载、规范整洁。

镇级:按宣传教育、协会、政策法规、规统、科技各块要求,分类立卷、编好目录、按年归档;不规范文件认真进行清理。每一位工作人员必须了解2001年以来各自负责一块工作的进展情况、采取哪些措施、取得哪些成绩,熟悉每本案卷里存放哪些资料。为综合反映“十五”创建成果,各镇可制作一本图文并茂的画册影集,展示“十五”以来的工作进展情况。

台账整理要于10月20日前结束。

三、加强环境整治

各镇、村(单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环境整治,对过时的、不规范的标语口号全部清除;对已陈旧或破损的宣传标语牌和公益性宣传画、橱窗、板报等要进行更新;各镇要在交通要道、集贸市场等醒目位置制作1-2块大型广告宣传牌,各村都要建立一个计划生育宣传(公示)栏 、一个群众意见箱;各镇服务站、村服务室的破损部位要进行整修,服务站、人口学校、微机房必备设备不齐或损坏的要配置或维修到位。

环境整治要于10月20日前结束。

四、加大综合治理力度

各镇要以“争创”迎检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协作,努力形成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合力。各镇、村要排出“争创”迎检的难点问题,提请相关领导研究、协调解决;要督促综合治理各责任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为计划生育“争创”迎检排忧解难,并为各部门在考核时的工作汇报做好准备。

五、加强学习

(一)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省计生委编写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三个读本”于8月底发到应知人群手中(“党政领导”是指镇以上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相关部门领导;“计生干部”是指村妇女主任、镇计生服务站全体人员、区计生指导站和计生局全体人员;《育龄群众读本》发送到各村民小组,育龄群众继续使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实用手册》)。区于10月下旬至11月份考核时将对干部集中考试。对群众采取集中和登门做试卷、面询、电询相结合方法,使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深入人心。

(二)加强业务技能技巧培训,增强管理、服务能力。一要加强对村服务室技术指导员的计划生育相关知识培训指导,使其明确工作职责、懂得咨询内容、掌握咨询技巧、规范台账记录。各镇要实行技术指导员季度例会制度。二要加强对村妇女主任的业务培训、考试,提高她们的工作水平。三要加强对镇服务站全体工作人员和卫生院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由区计生局各科室和区指导站负责以会代训,迅速提高技能、技巧,严格掌握操作规范,做好接受电询、面询方式的考核、考查准备。

10月21日开始,区计生局将对各镇迎检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设立专项考核(见考核办法),迎检专项考核将作为2004年和“十五”示范镇、先进镇、合格镇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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