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武人口计生发〔2006〕3号
关于印发《武进区2006年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级机关各部门,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武进区200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狠抓落实,促进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水平。
常州市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00六年二月八日
武进区200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区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两大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力度,加强人口计生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优质服务水平,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8%以上,知识普及率、期内综合避孕率、知情选择率、随访服务率、群众满意率在90%以上,出生缺陷一级干预率达75 %,第二轮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率达60%,合格村率达92%,信息准确率在98%以上,为实现“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新发展起好步、开好头,为建设率先武进、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人口计生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抓计划生育就是抓发展经济的观念,把人口计生工作提到与发展经济同等重要的位置,抓工作部署、抓人员配置、抓督促检查,切实做到责任、措施、投入三到位。二是要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相应职责和措施,共同研究和协调解决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做到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各负其职、齐抓共管。三是要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到位。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各项免费服务经费的落实。
二、采取综合措施,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
由于第三次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人群和八十年代出生的独生子女在“十一五”期间将陆续进入婚育期,我区将逐步走出生育低谷期,出生率逐渐上升,并有可能将在2010年左右达到峰值,形成第四次生育高峰。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坚持把稳定低生育水平放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位置,坚定不移地执行现行生育政策。一是要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迎接省、市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五五”普法,落实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和任职资格考试制度,不断提高行政能力。进一步加强婚育管理,对非意愿怀孕对象,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违法生育对象严格征收社会抚养费。进一步贯彻《信访条例》,依法办理和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二是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镇、村两级经常性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镇、村工作规范。进一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制度,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提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水平。充分发挥各级计生协会和计生志愿者队伍的作用,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三、与构建和谐社会相协调,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各级各部门要落实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一是要加强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重点提高新婚及孕产期培训、孕前指导的内涵质量。二是要积极倡导婚检。采取有力措施,引导群众自觉实行婚检,提高婚检率。三是要积极倡导孕前服用营养素,多形式宣传、多渠道供给、多品种选择,使营养素服用覆盖率由目前的近70%上升到80%左右。特别是营养素服用率低的镇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提高营养素服用率。四是要开展免费孕前优生筛查服务。从今年起在区计生指导站实施免费TORCH检测项目,经费由区人口计生局事业经费列支。各镇要做好相关的组织工作。五是要整合卫生部门资源积极开展围产期保健、产前诊断及常见出生缺陷二、三级干预项目,如听力筛查、脑瘫儿早期康复等项目,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四、实行齐抓共管,维持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
近两年来,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有升高的趋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实行齐抓共管,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一是要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维持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重要性,大力倡导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等婚育新风尚;区人口计生局将帮助只生一个女孩、经济较困难的已婚育龄妇女办理生殖健康保险;制定和落实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经济政策和保障制度,努力解除生育女孩家庭的后顾之忧。二是要加强管理。全面贯彻实施《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决定》等法规,实行定点凭证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管理制度。对怀孕妇女实行跟踪管理,落实孕期保健、孕后随访的服务制度。加强对B超的管理,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三是要加大打击治理的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不法诊所的治理力度,坚决取缔非法诊所。坚决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引产行为,建立计生、卫生定期督查制度和群众举报制度,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计生、卫生技术人员要严格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五、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形成良好的政策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使计划生育家庭真正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一是要继续落实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认真总结推行奖励扶助制度的经验,健全完善资金管理、资格确认、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的管理运行机制。加大奖励扶助制度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参与和监督的程度,充分发挥奖励扶助制度的政策效应。认真做好今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调查、检查、确认工作,努力做到不漏不错,将这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做实做好。二是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退休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政策,做好相关实施工作。三是要继续落实好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认真抓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免费政策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落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要继续落实好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政策。加大经费投入,进一步扩大计划生育公益金救助政策的受益面。
六、打造服务机构品牌,建立优质服务新体系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优质服务理念,把满足群众需求和提高群众满意度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一是要启动世代服务机构品牌创建行动。“世代服务”是以提供人性化的、优质的、适合中国家庭需求的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家庭保健/的专业化服务的特色产品。“十一五”期间,省提出要逐步把市、区和中心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改造成世代服务机构,结合我区实际,首先将区计划生育指导站逐步改造成“世代服务”机构,以后逐步拓展至镇中心服务站。二是要拓展服务领域。在目前开展六大系列工程的基础上更加规范有效地实施省、市人口计生委提出的避孕节育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与推广、知情选择/随访服务标准化建设、生殖道感染/艾滋病防治和社区干预、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促进、男性生殖健康促进、生殖系统高发肿瘤筛查转诊、育龄夫妇不孕不育筛查与转诊、更年期保健、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与预警、“幸福使者行动”等优质服务项目,全面拓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充分满足群众需求,提高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避孕节育不良反应诊治率在95%以上,不孕不育症诊治率在95%以上,避孕措施到期终止(随访)服务率达100%。
七、树立新的理念,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要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树立流动人口为“社会财富”的新理念,不断加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力度。一是加强与各级暂住人口管理机构的协调,将流动人口管理纳入其重要职责。要加快建立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和村(居)民自治内容。二是切实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公安、工商、劳动、建设、交通等部门在办理或审验外来流动人口暂住证、营业执照、务工许可证等有关证照时,要加大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力度,不断强化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三是加强企业单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各类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确保企业落实计生工作人员、经费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四是坚持实行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管理和服务信息报告单制度,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基本项目免费服务,努力使流动人口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宣传、服务待遇。
八、深化宣传教育,加强新型生育文化建设
贯彻落实中宣部、国家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2006年-2010年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及省、市实施方案,制定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十一五”规划,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及“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积极开展生育文化社会公益性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舆论环境,形成良好的生育文化和社会氛围。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生育文化活动,创造各具特色的生育文化品牌,繁荣生育文化的创作,推出一批生育文化精品,不断提高进村入户率,群众知识普及率在90%以上。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及省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县(区)活动,推动生育文化示范乡(镇)、村(居)和社区的建设。加强载体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党校、团校人口与计划生育理论教学和培训,推进各级干部人口理论学习的规范化、制度化;继续推动中等以上学校青春期教育、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以创新人口学校办学和宣教模式为突破口,推进宣传网络建设,不断拓展宣传教育的范围,增强宣传教育的效果;抓好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继续开展计划生育志愿者“零距离”服务活动,大力宣传普及预防艾滋病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
九、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人口计生科学管理水平
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互联互通,建立人口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拓展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全面。继续完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信息系统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逐步形成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动态监测、决策支持和公共服务等信息化应用体系。改革现有统计制度,删繁就简,减轻基层负担,拓宽信息渠道。充分发挥我区人口计生信息系统的作用,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以信息化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新发展。
十、强化计生干部队伍建设,为人口计生工作提供干部保障
继续将计划生育干部的能力建设摆上重要位置,采取多种措施,打造高素质的计生干部队伍,为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一是坚持不懈抓好计生系统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继续开展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活动,发扬务实、创新、高效的工作作风,创建学习型、节约型、服务型机关。二是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按照知识化、年轻化的要求,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引进、择优聘用、竞争上岗等多种途径,不断优化区、镇队伍结构。各镇要对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村级计生干部进行调整,确保村级人口计生工作扎实开展。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对区、镇、村计生干部的培训和指导,并通过能力测试、鼓励参加继续教育等多种形式,努力促进计生干部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各镇要采取以会代训、定期培训等多种形式,对村级计生干部进行培训,并加强对村级的指导、督促力度,促进人口计生工作的规范开展。四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各级要认真总结“十五”考核评估的经验,完善“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制订完善计生干部岗位责任制,严格考核,充分调动计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