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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武进区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规范》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138/2004-00015
主题分类: 人口、计划生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计生发〔2004〕13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产生日期: 2004-02-06 发布日期: 2008-04-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文件对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规范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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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武进区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规范》的通知
武计生发〔2004〕13号
 

常州市武进区计划生育局文件

 

武计生发〔2004〕13号

 

关于印发《武进区镇人口与计划生育

工作规范》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更好地开展“十五”期间实现“两个转变”示范区的争创活动,经研究对2003年下发的《武进区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规范》进行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研究制定实施规划,扎扎实实抓好计生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和措施的落实,促进全区争先创优活动健康、稳定发展。

附:武进区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规范

 

 

 

                        常州市武进区计划生育局

                            二00四年二月六日

 

 

武进区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规范

 

    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精神和省、市关于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进一步巩固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实际需要,制定本规范。

    一、工作目标   

    按照“坚持‘三不变’、落实‘三为主’、推广‘三结合’、实现‘两个转变’”的总要求,以争创实现“两个转变”示范区为目标,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强化服务的指示精神,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十五”期末,全区所有镇均要达到“合格”要求,使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二、工作任务

   (一)宣传教育

    1、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创设环境,营造氛围,充分发挥阵地作用;创新形式,深化内涵,组织群众广泛参与。每年组织2次有声势有特色的活动,积极倡导婚育新风尚,加强社会主义生育文化建设。

    2、建立宣传教育协作组织和宣传教育网络;协调宣传、工、青、妇、司法、民政、文化、教育、卫生、广电等部门开展宣传教育,协作组每年集体研究工作不少于3次;各镇、村(居)、厂有兼职宣传人员,负责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并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宣传教育活动。

    3、协同党校开展人口理论教学,加强对党团员、干部的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各镇人口学校以“五期”教育培训为主,每年举办培训班不少于10期,其中新婚班不少于4期。当年新婚夫妇参学率在95%以上,知识普及率在90%以上。党委学习中心组要把人口理论的学习放上位置,每季度组织学习一次。

    4、开展避孕节育服务和生殖健康促进的宣传教育。各镇设有宣传橱窗,在集镇主要街道结合镇区建设规划,设立1-2块图文并茂、有一定品位的宣传牌;村要有宣传标语、宣传橱窗和黑板报,村民小组要有宣传墙报。运用图片、展板、小资料等多种形式按不同对象进行知识普及宣传教育。

    5、加强宣传品的进村入户。每月向村(居)、厂提供一份黑板报(墙报)资料;印发政策法规宣传材料(每户一份)和避孕节育科普知识卡片(每个育龄妇女不少于一份)。各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应有《中国人口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人口理论与实践》、《江苏人口信息》、《人口、家庭、社会》墙报、五期教育挂图、知识卡片、教学VCD碟片。村则应有五期教育挂图、计生知识丛书或知识卡片。自然村要有《人口、家庭、社会》墙报。

    6、组织好元旦、春节和“5 29”、“9 25”等重大纪念日前后的集中性宣传。

    7、积极向区计生局及新闻媒体投稿,全年不少于6篇。

    8、建好各类宣传教育台账,并做好资料的归档工作。

   (二)政策法规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兑现独生子女父母有关优惠和奖励政策。党员干部带头执行我省现行生育政策,无党员及副村级以上干部违法生育。

    2、依法管理计划生育,严格执行“七个不准”,杜绝因计划生育行政行为不当引发的恶性案件。

3、严格执行照顾再生一孩审批程序,规范法律文书,坚持二孩持证生育。

4、认真规范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在建立组织的基础上,要指导村(居)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和民主监督,全面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深入开展民主议事和评议活动,以计划生育协会为载体,广泛开展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活动。

    5、认真落实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把流动人员纳入现居住地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督促村(居)厂对外出已婚育龄妇女建立定期联系和孕情反馈制度(每季不少于一次),为流进已婚育龄妇女建立档卡,并按要求输入微机,实行信息管理。要主动为流动人员提供各类服务,做好流动人员的各类台账和报表。

    6、认真执行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违法生育后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对违法生育对象要严格按《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征收标准和法定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镇无权随意减免。征收社会抚养费时必须出具统一的《江苏省社会抚养费收款收据》,并加盖征收单位公章和征收人员签章。

    7、全面推行信访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群众“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制度,引导群众有序上访。认真做好初信初访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对来信来访要做到件件有着落,并及时准确上报信访报表。

    (三)生育计划

    1、根据本镇实际情况,按照《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基层人口计划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两年滚动式的年度生育计划。

    2、每年四、五月份,组织村级单位对当年生育计划进行调整,对下年生育计划进行排队摸底,将调整和摸底汇总数及时上报区计生局,调整数与实际出生数误差控制在±2%以内。

    3、对各村生育计划对象进行生育条件的审核,督促村级单位做好生育计划的实施工作。

    4、对村级单位进行生育计划误差绝对值考核。

    (四)避孕节育服务和生殖健康促进工作

    1、接收村(居)及有关方面提供的信息,进行变更、汇总和分析,每月8日前向村(居)提供服务信息,督促指导村(居)开展服务和随访等工作。

2、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和印发科普知识手册等,对育龄群众进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的普及教育,知识普及率达90%以上。积极稳妥地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全面推行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规范化的知情选择工程,对首次落实节育措施或变更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要进行系统的避孕知识教育,使其了解、掌握四种以上常用避孕方法的有关知识,精心指导其在知情的基础上选择适宜的避孕方法。并掌握本人所使用方法的注意事项及常见副反应的处理、随访要求等,规范填写“避孕节育知情同意书”,知情选择率达90%以上。同时积极协调医院对人流、引产、取环等其它计划生育手术实施知情同意制度,由手术对象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3、准确、及时地掌握本镇每月、每季度、半年、年度应落实和已落实各种避孕节育措施的人员、时间、类型构成、效果及动态变化信息,期内综合避孕措施的落实率达90%以上。定期对基层单位的措施落实情况及随访服务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意外怀孕对象应在其妊娠12周内落实补救措施。

    4、按照《避孕节育随访服务与监测工程》要求,在信息系统引导下做好各类对象的随访服务,每月服务情况要及时汇总,并填写“过录表”输入微机并上传,同时填写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度表》寄计生局,原始资料归档。随访服务率达90%以上。协同卫生等部门做好生殖保健服务,提高母婴健康水平。及时掌握各类特殊人员的婚育、节育状况,及时解决各种问题。  

5、按《武进区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程规划》要求,开展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作,三年为一个周期,已婚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防治率达85%,并对患病对象开展后续随访服务,后续随访服务率达85%以上。

6、全面开展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作。要通过各种途径,普及出生缺陷干预知识,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新婚夫妇要得到规范的优生遗传指导、孕期营养指导及健康生活指导,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大力宣传婚前体检的好处,指导怀孕妇女到医院建立孕产妇保健卡。各镇服务站大力宣传孕前孕后服用斯利安、叶酸等营养素的好处,提供多品种叶酸增补剂,提高服用率。指导特殊对象做好产前检查,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7、协同宣传、教育等部门搞好青少年及男性生殖健康知识的普及宣传教育。

8、加强技术服务规范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及操作常规。规范服务台账记录,按要求填写上取环手术登记本、门诊咨询登记本、不孕症夫妇随访服务登记表、B超检查、乳腺检查、化验检查登记本等。对服务情况及时检查、分析,定期评估。针对存在问题,改进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9、加强服务阵地环境管理,使之清洁整齐,亲切温馨。加强服务设备器械的保养与维护,保证能正常使用。

    10、加强对怀孕妇女的跟踪服务,严格执行凭证定点引产制度,凭证定点引产率达100%。

    11、加强避孕药具管理,有专用药柜、药具保管完好。药具发放及时,指导到位,有效率达98%以上。各类台账填写及时、正确,帐物相符。

   (五)统计信息

    1、明确各项管理制度和统计及计算机人员工作职责,确保《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2、遵循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原则,按现居住地管理体制的要求,定期到相关部门收集信息,并反馈给村。

3、加强对村级单位信息采集、核对、上报等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对村级上报信息进行审核及变更,按工作需要及时反馈各类名单。

    4、加强统计工作与服务、宣传、政策等各方面工作的有机结合,加强统计分析,充分发挥信息咨询、引导、监督、评估的整体功能,全面促进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5、定期召开统计例会,加强对村级妇女主任的业务培训,做好各类统计台账、统计报表,做好资料的归档工作。

    三、组织领导

    1、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经常研究计划生育工作(每年不少于3次)。

    2、党政一把手要坚持亲自抓、负总责。把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落实人员、报酬和必要的经费投入。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入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党政各有一名领导具体分管计划生育工作。分管领导要用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并熟悉计划生育情况,掌握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

    四、工作队伍

    1、计划生育服务站按要求配好工作人员,负责做好计划生育的宣传、管理、统计、技术服务、政策法规、协会等各项工作。

    2、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上级规定的计划生育职责分工,协同计生部门开展工作。

    3、健全村(居)、厂、组基层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

    4、计生服务站工作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水平,精通本职业务,熟悉有关的政策法规,掌握相关的业务知识,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健全协会组织,经常开展活动,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有评估。

    五、工作阵地

    1、按省等级服务站的要求加强服务站建设,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省《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管理办法》,并逐步达到全面完成避孕节育服务和生殖健康促进的任务。

    2、加强人口学校的规范化建设,认真完成各项宣传教育任务。

    3、因地制宜建立计生协会活动室,以保证协会活动的顺利开展。

    六、工作制度

    1、层层制定和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相应的奖惩制度,并严格考核兑现。

    ⑴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与各村(居)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⑵建立片长分工负责制,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

    ⑶建立村(居)、企事业单位计生干部工作责任制。

    ⑷把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和完成人口计划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主要指标,列入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一项重要内容。

    2、计划生育服务站人员要按职责分工,建立工作岗位责任制。

    3、建立村(居)、企事业单位计生干部工作例会制度和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的情况通报制度。

    4、建立村(居)、企事业单位双轨考核制度。

    5、建立计生协会活动制度。

  七、工作实绩

  1、示范镇

    ⑴认真实施本规范;

    ⑵全面完成区下达的“十五”期间争创人口与计划生育示范镇的各项指标;

    ⑶规范化管理合格村(居)委率达100%。

    2、先进镇

    ⑴认真实施本规范;

    ⑵全面完成区下达的“十五”期间争创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镇的各项指标;

    ⑶规范化管理合格村(居)委率达95%以上。

    3、合格镇

    ⑴认真实施本规范;

    ⑵全面完成区下达的“十五”期间争创人口与计划生育合格镇的各项指标;

    ⑶规范化管理合格村(居)委率达90%以上;

    ⑷无党员、干部违法生育;

    ⑸社会抚养费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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