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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2006-2010年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138/2006-00010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人口计生〔2006〕23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产生日期: 2006-05-10 发布日期: 2008-04-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本文件对如何再2006-2010年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提出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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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2010年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
武人口计生〔2006〕23号
 

中 共 常州市武进区委宣传部

常 州 市 武进区文明办

常州市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中 共 常 州市武进区委党校

常 州 市 武进区教育局

常 州 市 武进区民政局

常 州 市 武进区文化局

常 州 市 武进区广播电视局

武    进     日     报    社

常 州 市 武进区卫生局

常 州 市 武进区总工会

共 青 团 常州市武进区委

常 州 市 武进区妇女联合会

常 州 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协会

常 州 市武进区计划生育协会

 

 

武人口计生发〔2006〕23号

 

关于2006—2010年继续深入开展

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区级机关各部门:

        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在我区开展以来,得到了全区广大干部

和群众的普遍欢迎与积极响应,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日益增强,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逐步形成,计划生育和

生殖健康知识进一步普及,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

果。为此,我区先后被授予“十五”全国和省“婚育新风进万家

活动先进区”荣誉称号。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国

家人口计生委等12个部委和社会团体《关于2006—2010年继续

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以及省、市文件精神,区

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人口计生局等15个部门和单位,决定

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现提出如下意

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

观为统领,以到2010年末率先基本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

化为目标,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主要任

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立足家庭,在巩固已

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宣传新型生育文化,提倡文明健康的

生活方式,倡导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大力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

科普知识和政策法规知识,在广大群众中进一步树立科学、文明、

进步的婚育观念,增强人们的生殖保健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促

进人口素质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

和谐武进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活动主题

        宣传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生男生女顺其自然、

社会性别平等、计划生育丈夫有责等观念;传播青春期、新婚期、

孕产期、育儿期、中老年期生殖健康知识,传授独生子女教育方

法和知识,宣传预防性病、艾滋病知识;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政

策法规宣传与服务,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倡导家庭美德和

社会公德。

        三、主要任务

    1、不断优化宣传环境。要继续创建环境宣传“三个一”,即

镇(开发区)生育文化一条街、村(居委及较大的企事业单位)计生宣传一个橱窗、村(居)民小组计生宣传一块牌。各镇(开发区)要结合镇村环境建设,在主要道路、集市和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设立1-2块大型公益广告牌。宣传栏、广告牌的内容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具有时代特征,用语要温馨规范,体现文化品位。

2、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区“一报两台”要继续发挥好舆论导向作用,办好专题、专栏节目,做到集中宣传有高潮、经常宣传不断线,努力扩大舆论宣传覆盖面;要注意正面报导,讲究宣传效果,不断提高宣传质量。各镇(开发区)和区级机关相关部门要围绕典型人物和工作中的特色和亮点等,积极报送信息或新闻线索,不断提高新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各镇(开发区)要积极做好《中国人口报》、《人生》杂志的征订发行工作,充分发挥好新闻出版物的作用。

3、充分发挥各类宣传主阵地的作用。全区各级党校、团校、成人教育中心、人口学校以及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村(居)计划生育服务室是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主要阵地,要充分发挥其宣传教育功能。

各级党校、团校和成人教育中心要继续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党团员和广大群众的人口理论教育。区委中心组学习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一年不少于2次,镇(开发区)党(工)委中心组学习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一年不少于4次;党校人口理论教育达到规范化、制度化,在举办教育培训班时均要安排一定课时的人口理论教学。通过学习和培训,使党政领导人口理论普及率在90%以上。

镇、村(居)人口学校要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各自实际,既可以采取集中式的培训方式,又可以进行面对面的逐一宣传讲解,重点在提高参学率和教学质量上下功夫,确保当年进入新婚期、孕产期、避孕期及更年期的对象在年内受到一次教育,知识普及率在95%以上。人口计生部门配合学校积极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青春期教育活动,90%以上的中等以上学校开设人口国情、基本国策及性与生殖健康教育课程,在校学生接受教育率达85%以上。

镇计生服务站和村(居)计生服务室要继续为育龄群众提供计生优质服务,开展生殖健康知识咨询,在办好咨询热线电话、“悄悄话室”等服务的同时,要组织计生干部深入育龄群众家庭开展随访服务,满足群众多层次的计生需求。

4、做好宣传品的制作与发放工作。精心制作一批高质量的计生宣传展板、读本、挂图、折页、声像作品,认真开发一批融知识性和实用性于一体的计生宣传品,并把这些宣传品送进镇(开发区)、村(居)和家庭。“十一五”期间,要为每户家庭提供一套生殖健康小折页,为每个村(居)民小组提供一套生殖健康知识传阅夹(袋)或生殖健康图文声像宣传品。

5、组织好各类集中性宣传教育活动。各镇(开发区)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充分利用“5·29”、“7·11”、“9·25”、“10·12”、“10·28”等重大纪念日和节假日,精心组织形式多样的新型生育文化宣传活动,如文艺活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集中咨询、座谈会、纳凉晚会等,每年组织1-2次有规模、有影响的活动。集中性宣传活动要注重知识性、科学性、娱乐性相结合,吸引群众自觉参与,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促进广大群众婚育观念的进一步转变和社会文明进步。

6、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女儿成才、女儿养老等典型事例,增强社会性别平等意识;保障女孩生存权益,改善女孩教育、医疗生活环境,促进落实有利于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儿户的社会经济政策、奖励扶助制度等,把思想引导与利益调节结合起来,努力使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维持在正常范围。

四、总体安排

2006—2010年期间,各地要认真开展好年度主题活动,全面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富有地方特色的活动。

2006年主题活动:关爱女孩与社会性别平等

要着眼于社会普遍关注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积极推动“关爱女孩行动”,认真组织好知识竞赛、咨询服务、文艺演出等宣传活动,促进落实有利于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儿户的社会经济政策,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溺弃拐卖女婴等违法行为,形成有利于社会性别平等的舆论环境。

2007年主题活动:人口素质与独生子女教育

要结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开展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的群众活动,如咨询、讲座、专业知识培训等。要根据独生子女身心发展不同阶段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心理生理教育,促进独生子女健康成长。要充分发挥家庭、学校、社区在独生子女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充实教育队伍,丰富教育内容,挖掘教育资源,提高教育水平。加强对独生子女教育工作的研究和指导,为基层和家庭提供必要的辅导教材和咨询服务。

2008年主题活动:婚育道德与家庭幸福

广泛宣传在婚、育、性方面的道德规范,结合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文明社区等评选活动,弘扬新的道德风尚,推进社会文明进步。宣传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开展幸福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要做到计划生育丈夫有责、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顺其自然、关爱女孩、尊敬老人、夫妻恩爱、善教子女、家庭和睦、邻里友善、勤劳致富。

2009年主题活动:生殖健康与生命质量

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开展促进生殖健康、提高生命质量等宣传活动,如开办展览、举办讲座、组织咨询服务等。学校要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为学生提供青春期心理咨询服务。镇、村(居)要充分发挥人口学校作用,定期、有针对性地举办生殖健康讲座,镇计生服务站、村计生服务室、医疗保健机构要开展经常性的咨询服务,指导育龄夫妇选择适合自己的避孕方法。区“一报两台”要开设生殖健康专栏,积极传播相关的科学知识。有关部门要利用重大纪念日和节假日开展全民性的生殖健康和预防性病、艾滋病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生殖保健意识和能力。

2010年主题活动:生育文明与和谐社会

广泛开展生育文明与和谐社会宣传活动,倡导新型生育文化,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十一五”期间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进行评估,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宣传展示重要成果,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区有关部门将联合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取得优异成绩的镇(开发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部署工作任务,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推向新的阶段,全面促进生育文明。

五、各部门职责分工

党委宣传部门: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本部门总体工作和年度工作计划,列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单位,做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宣传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部门: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作为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和考核评比内容。

人口计生部门:制定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典型交流,协调社会力量齐抓共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党校:积极开展对党政领导干部的人口理论教育,把人口理论教育列入党校的教学计划,按上级的要求完成各层次的教学课时,加强师资培训,完善教材建设,开展教学研讨。

教育部门: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内容,在全区中等以上学校开设人口知识教育、青春期教育和性知识讲座,并组织教学研讨。

民政部门:普及婚前教育,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在发展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和社区服务工作中,优先照顾扶持实行计划生育并符合条件的家庭。把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纳入村(居)建设中,与计划生育部门共同做好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工作,共同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文化部门:把婚育新风题材列入文艺创作的选题计划,组织创作、编排、演出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组织文艺团体、文化馆(站)送戏下乡,开展计划生育文艺宣传活动。

广播电视部门:组织制作以婚育新风为题材的专题片、科普片、录音带等宣传品,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题栏目,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人口计生“好广播节目、好电视片”评比,并组织好对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重点宣传。

武进日报社:积极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传播科学的婚育观念,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典型事例,开设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题栏目,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人口计生“好新闻”评选活动。

卫生部门:积极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妇幼保健等科学知识的宣传,提供技术服务,对育龄夫妇选择避孕节育方法提供咨询和指导。

工会:积极推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发挥工会宣传教育文化阵地作用,宣传新型生育文化,在职工中开展“文明家庭”评比活动,配合做好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工作。

共青团:把宣传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等纳入共青团组织宣传工作,教育广大团员、青年自觉实行晚婚晚育、计划生育、优生优育。

妇联: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妇联宣传工作计划,组织妇女及其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并把该活动纳入“五好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之中。

科协:把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内容纳入到科普知识的宣传中,对计划生育户优先提供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致富信息。

计生协:积极动员广大协会会员参与计划生育,从实际出发,开展多种服务活动,在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中起带头作用。

六、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各镇(开发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和区级机关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要求,把这项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实施方案,明确领导责任,完善具体措施,定期研究、分类指导,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要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所需的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区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本系统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一个重要内容,并纳入本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做到有领导、有部署、有计划、有考核,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形成合力,完善机制。区、镇(开发区)每年召开1-2次相关部门协调会议,加强相互沟通和支持。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同本部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部门协作、优势互补、形成合力。

3、健全网络,巩固阵地。要进一步健全全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宣传网络,增强镇、村(居)人口学校以及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村(居)计划生育服务室的功能,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要逐步培养和造就一支思想素质好、科技文化水平高、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强的宣传服务队伍。

4、加强考核,务求实效。各级要深入实际,加强调研,善于发现、培养并宣传先进典型,不断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收到实效。全区每年召开一次会议,集中研究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进展情况,交流经验,推动工作。

5、与时俱进,创新实践。要坚持因地制宜,积极创造条件,勇于改革创新,使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要依靠科技优势,增强活动的科技含量,并利用各种有效载体,提高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实效性,不断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宣传部     常州市武进区文明办

 

 

 

 

常州市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党校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

 

 

 

 

 

常州市武进区文化局      常州市武进区广播电视局

 

 

 

 

 

武进日报社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

 

 

 

 

 

常州市武进区总工会       共青团常州市武进区委

 

 

 

常州市武进区妇女联合会       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协会

 

 

 

 

常州市武进区计划生育协会        

 

二OO六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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