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武人口计生发〔2007〕18号
人口计生局行政
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局各科、室、计划生育站:
根据武政办发[2007]85号《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人口计生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 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 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
行,局领导班子作为本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清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指导和监督检查各项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同时成立由局各科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清查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清查和登记工作。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按照区统一部署以2007年6月30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政)
2、计划生育指导站(事业)
三、清查内容
清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财务清理、财产清理、损益认定、资产核实和完善制度等。
四、组织实施
1、8月10前成立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并报区资产清查办公室备案。
2、8月13日—8月30日组织对下列内容进行清查登记:
(1)财务清理。
(2)财产清理。
(3)对财产清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并收集合法证据,以备审核。
(4)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填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3、9月15 日前资产清查报告经局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二份报区资产清查办公室。
4、9月15日后接受区资产清查办公室的审核检查。
五、严肃纪律
资产清查工作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资产清查工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对于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数据严重失真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部门和个人责任。
常州市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ОО七年八月八日
抄送:区资产清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