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计划生育局文件
武计生〔2003〕16号
关于转发《常州市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规范》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常州市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规范》转发给你们,希各地接通知后,结合本地实际,扎扎实实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
常州市武进区计划生育局
二00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