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文件
武人计组〔2004〕4号
关于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级机关各部门,区各直属单位:
“关爱女孩行动”是国家人口计生委为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引向深入而提出的一个重要的专项行动。目的在于通过大力传播文明、健康的婚育新风,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营造有利于女孩生活的环境,建立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从而促进新型婚育观念的形成,促进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促进对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升高的势头,使人口出生性别比趋向正常。
根据上级计生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推进全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继续深入开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维持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平衡,促进武进人口的安全和健康发展,为实现“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经研究决定从2004年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启动“关爱女孩行动”。
一、目标任务
“关爱女孩行动”的目标是:力争用两年时间,通过大力传播男女平等、少生优生、敬老爱幼、邻里互助的社会新风,制定有利于女孩成长、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型生育文化,努力维持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平衡。主要任务有:
1、坚持宣传教育为主,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以人为本、关爱女孩、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等新观念。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努力营造有利于女孩生活、发展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让女孩和生育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社会地位进一步得到提高,逐步建立新型生育文化。
2、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帮助生育女孩的困难家庭发展经济,解决养老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救助贫困母亲,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高她们的社会经济地位。
3、强化计划生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做到管理到村、宣传到户、随访到人。严格限制非医学、非伦理学等原因的引产。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母婴健康,防止女婴死亡。
4、加强对出生婴儿和引产胎儿的性别监测,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B超和染色体胎儿性别鉴定,严厉查处胎儿性别鉴定和性别选择引产的违法案件。
二、活动安排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武计生发[2001]第38号)精神,明确职责,积极参与,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关爱女孩行动”第一阶段用两年时间完成。
2004年,区计生领导小组下发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意见,在全区启动“关爱女孩行动”。从4月份起,区计生、宣传、妇联、共青团等部门联合开展以“关爱女孩”为主题的征文活动。5月份“科技宣传周”期间,区计生局会同科协等部门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六一”儿童节期间,区计生局会同团区委、教育局、少工委等部门下发“关爱女孩”倡议书;结合实施“春蕾计划”,区计生局会同区妇联、民政等部门对生活困难的女学生开展助学帮困活动。“9·25”前后,区计生局会同区妇联等部门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卫生、文化、总工会等部门也应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开展1-2次有一定影响、形式多样的专题活动。
2005年,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及时交流推广各地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的经验,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年底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进行阶段性总结评估。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关爱女孩行动”是一项事关地区人口安全、社会稳定、妇女发展的社会系统工程,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镇(开发区)分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要亲自抓,以计生办、妇联、民政办、团委、卫生院、学校为主具体抓,认真组织实施,把这项工作抓出成效。
2、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各部门要把“关爱女孩行动”同本部门工作职责有效结合起来,同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加强相互沟通和支持,做到部门协作、具体指导、优势互补、形成合力。
3、宣传引路,总结经验。要坚持宣传教育引路,把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抓紧抓实。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树立性别平等意识,保护妇女、关爱女孩的法律意识和妇女特别是女孩重视自身价值、自我保护的意识。同时要培养、宣传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使这项活动深入有效地开展。
常州市武进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二00四年四月十六日
抄送:常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