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计划生育局文件
武计生发〔2004〕28号
关于全区计划生育系统
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通知
各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局各科、室、站:
根据省、市计生委的要求和武计生发[2004]16号《关于开展2004年“勤廉之风万人评”、“民主评议行风和勤政、廉洁、三服务”活动的意见》,决定在全区计划生育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现将《武进区计划生育系统2004年民主评议行业作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对于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端正工作态度,严格依法行政,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圆满完成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2004年民主评议行业作风工作实施方案
2、计划生育部门行风建设情况征求意见表
常州市武进区计划生育局
二00四年六月十五日
2004年民主评议行业作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计生委关于扎实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系统作风建设的要求和武计生发[2004]16号《关于开展2004年“勤廉之风万人评”、“民主评议行风和勤政、廉洁、三服务”活动的意见》,促进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加强纪律,严格依法行政,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为重点,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二、组织领导
区计生局成立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陆雅芬,副组长许凤新、周萍、程宇。成员:吴本强、朱培玲、盛菊芳。各镇计生部门也要相应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三、评议范围
评议范围为区、镇、村三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技术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
四、评议内容
(一)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评议内容:
1、行业作风建设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内容,领导机构和责任人明确,责任、措施落实。
2、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执法人员经过培训,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热情、耐心,无违反“七个不准”的行为。
3、规章制度健全,办事程序规范。政(财)务公开,办事程序、依据、结果和收费标准等公布上墙。
4、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及时认真处理。
5、认真执行各项廉洁自律制度,注重自身形象,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6、工作环境整洁,文件、资料、档案管理有序。
(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评议内容:
1、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2、工作人员举止文明,着装整洁,佩卡上岗,作风优良。
3、技术服务人员业务熟练,态度热情,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有偿服务项目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无乱收费现象。
5、服务环境卫生、整洁、秩序井然。
6、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守纪,不以权谋私,不接受服务对象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
五、评议方法与步骤
我区计划生育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自2004年6月至2004年10月,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5日—7月5日)
区计生局做好制定下发《武进区计划生育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区计划生育系统作风建设会议,动员、部署、组织、指导全区计划生育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
各镇计划生育部门,首先,要向全体镇、村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认真传达全区计划生育系统作风建设会议精神,组织学习《民主评议行业作风工作实施方案》。第二,要进行个人自查,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在此基础上,各单位集中组织交流,进行自我解剖、提出改进措施。第三,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发动全体工作人员对所在单位领导和单位的行风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意见阶段(7月6日—7月15日)
首先,要向领导和群众充分宣传民主评议计划生育行风的意义、目的、评议内容和评议方法。其次,要采用召开群众座谈会、发送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做到:召开群众座谈会两次以上,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向育龄群众发送征求意见表25份以上,并做好征求意见表的回收;向镇党政主要领导、人大主席、分管领导、村主要领导、村妇女主任和计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发送征求意见信函表15份以上,并督促其及时将征求意见表邮寄区计生局。
(三)整改总结阶段(7月16日—7月31日)
各单位要对评议活动中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并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订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并书面上报本单位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情况和对评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此阶段区计生局将对信函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类汇总,制订整改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相关镇,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10月)
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随机抽查部分评议单位,采取听汇报、查看有关记录、分别召开被评议单位工作人员座谈会和计划生育服务对象座谈会等形式,了解评议活动开展情况。此间,还要积极做好接受省、市计生委的检查准备。
六、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评议活动的组织领导。要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精心设计,周密部署。在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过程中,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技术服务行为,推动计划生育系统行业作风建设。
(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在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中,要按照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内容、范围、方法和步骤认真组织填写评议调查表,并将评议的过程和评议的结果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保证各类参评人数到位,有效调查表回收率在95%以上。严禁评议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勇于自查剖析。个人自查要“实”。对照评议内容和有关要求,逐条排查,哪一条没有做好就剖析哪一条,不要说空话、套话和大话,要真正找出自身的主要差距和不足。单位排查问题要“深”。要查准影响本单位作风建设的深层次问题,并着重在领导班子中查找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办法。征求意见要“广”。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让社会各界监督评议行风,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最不满意的问题收集上来。
(四)抓好自纠整改。对评议中反映的问题,无论大小都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以真诚的意愿,严肃的态度,扎实的措施确保做到有诉必查,有问必复,有错必纠。凡是当时可以解决的问题,要立即解决,不得拖拉。对于情况复杂、难度较大,需要一定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意见,积极整改。努力通过以评促纠,以纠促建,使全系统的行业作风建设有更为明显的好转,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民主评议行风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