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02]29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进市 交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办局(公司)行,市各直属单位:
《武进市交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武进市交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武进市委、武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进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发[2001]121号)的规定,武进市交通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如下: 一、职能调整 (一)新增的职能 1、参与交通行业和交通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的行政监督职能。 2、交通战备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职能: 3、全市市镇道路路政管理及稽查监督职能; 4、交通安全管理及监督职能。 (二)转变的职能 实行政:企分开,不再直接管理企业,将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国有资产运营的监管职能逐步移交市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常州市有关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等,根据武进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研究拟订地方性实施意见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武进经济布局,组织编制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工作和信息引导。 (三)负责对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的组织管理和运政管理,组织协调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运输、紧急物资运输;维护全市公路、水路、港口运输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实施对全市道路、水路客货运输、出租汽车、旅游运输、联合协作、车船租赁、搬运装卸、港口码头、营业性客货停车站场等服务性行业管理;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四)负责全市公路、航道、港口、车站及有关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公路标志、标线和航标及交通监控、通信等附属设施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协调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监督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 (五)负责全市机动车维修市场、机动车配件经营市场、汽车技术综合性能检测、船舶修造、汽车驾驶学校、机动车驾驶人员培训工作和船舶机驾人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 (六)负责全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港航监督、船舶(含船用产品、水上设施)检验和船舶防污监管、船舶和船员证照发放、内河救助打涝及与通航有关的临河、跨河建筑物等行业管理;负责和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公路路政、水路、航政、港口码头管理和交通规费稽征管理,组织、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和监管;指导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八)负责编制并实施交通行业技术政策、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指导和管理全市交通技术进步、科技开发、技术推广、技术鉴定、信息交流等工作。 (九)指导全市交通行业行政执法和行政体制改革。 (十)负责全市交通对外合作与交流,做好吸引外资工作,为交通发展筹集资金。 (十一)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十二):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组织、宣传、统战、知识分子、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教育培训、人武及群团等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局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秘书、文书、信息、提案交办、机要、宣传、档案、文印、会议、接待、信访、卫生、绿化、医疗、保健、扶贫和局机关资产管理、车辆调度、后勤保障,负责交通系统计算机应用、推广和管理工作,负责承办交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党委办公室) 负责全系统机构编制、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组织、人事、领导班子、党员队伍、劳动工资、职称评聘、技工考核、军转干部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出国政审、统战、退(离)休工作,负责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归口报表的统计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协调群团、纪检等方面的工作。 (三)财务审计统计科 指导全系统财会、内部审计、统计工作,负责编制本级财务收支预决算和有关交通规费的征收计划,审核局属单位的财务计划,负责局机关日常财务工作,组织办理资金的融通、调度、结算,指导交通规费征收,协调解决征收工作的矛盾和问题;负责局机关和基层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系统的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系统各项年度经济指标,汇总各类统计报表资料,开展综合统计分析;组织各类财会、统计、征收业务培训。 (四)工程科 指导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建设市场的管理;负责编制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本系统基建项目的论证、立项、设计及概预算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论证、立项、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负责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工作j和工程管理工作;对工程建设和养护的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组织实施交通工程的竣工验收和评优申报工作;负责交通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的行业管理和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以及交通工程的档案管理。 (五)法规安保科 指导全市交通系统的法制工作。对交通行业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及行政执法实施指导和监督,负责交通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培训;管理交通执法证件、执法人员上岗资格审核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交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的有关事务;负责指导局属单位安全管理和治安保卫工作;负责本行业重特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制订交通战备建设规划,编制交通战备方案,负责交通战备队伍的组织建设,承担市交通战备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交通系统民兵预备役建设和征兵工作;负责市人防办公室交办的工作;承担局人武部的日常工作。 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