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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武进区城管局街景综合整治工作规程》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427X/2008-0000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城管发〔2008〕18号 发布机构: 城管局  
产生日期: 2008-08-06 发布日期: 2008-08-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总则、户外广告整治工作规程、楼宇照明工作规程、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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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武进区城管局街景综合整治工作规程》的通知
武城管发〔2008〕18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规范街景综合整治户外广告、楼宇照明工作,现将《武进区城管局街景综合整治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

附:《武进区城管局街景综合整治工作规程》

 

二〇〇八年八月六日

 

武进区城管局街景综合整治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使我区的户外广告和楼宇照明设置更好地与区域功能相一致,与周边环境和建筑形态相协调,达到美化市容、提升城市形象的目的,充分展示我区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新风貌。根据街景综合整治要求,规范街景综合整治户外广告、楼宇照明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武进区城市管理局和武进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规程进行户外广告、楼宇照明整治工作。

   第三条  本规程共分四章,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规程,第三章为楼宇照明工作规程,第四章为附则。

第二章  户外广告整治工作规程

第四条  按照街景整治的总体要求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由整治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协调和推进。

第五条  调查摸底阶段。按照街景整治的总体要求,结合《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相关条款的要求对整治范围内的店面进行调查摸底,确定整治对象和整治目标,并将具体情况整理汇总,形成书面整治文件。

第六条  制定整治方案。根据调查摸底的汇总情况,制定整治的计划和内容,并制定整治方案并编制整治工程概算。

第七条  整治方案的综合评审。方案要求具体详实,具有可操作性、科学性。涉及到的单位、门店和居民户每家每户都要有具体的拆、改、建方案。每一处沿街牌匾都要有相应的规格、色调和设置标准。改造后的户外招牌广告设施与周边环境和建筑形态相协调,整齐划一,色调搭配和谐。通过评审的方案才能提交整治实施。

第八条  宣传动员阶段。由整治工作小组召集相关单位和被整治单位专题会议,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充分利用简报、会议、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借助舆论力量积极引导我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行业向着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九条  组织实施阶段。根据制定的整治方案,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1)根据整治要求对整治的街道发放《温馨告知书》,向沿街商家宣传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实行整治的人性化操作。

(2)对确定的整治对象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治整改内容和整改期限,并及时督促整改。

(3)工作小组主动上门做动员工作,动员商家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整改要求自行整改。

(4)对未按照规定要求自行整改的店面,依法对整治内容进行强制整改,促使市容面貌改观。

第十条  检查验收阶段。由整治领导小组会同相关部门依据整治标准对整治工作进行查漏补缺,考核验收。

第十一条  总结阶段。对整治材料归档汇总,做好总结工作,特别是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分析和总结,以便作为今后街景整治工作指导。

第十二条  整治后长效管理。对整治路段加强巡查,严格按照管理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对整治后违规的各类现象及时进行查处整改。

第三章  楼宇照明工作规程

    第十三条调查摸底。按照街景整治要求对整治范围内沿街需要亮化的建筑物进行摸底调查,并将具体情况整理汇总形成书面整治文件。

第十四条  制定方案。根据具体摸底情况,由规划部门委托设计单位设计楼宇照明的具体亮化方案,并经评审后实施。

第十五条  宣传发动阶段。组织实施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加动员会,明确各单位建设任务、建设周期、管理要求及各项政策,确保亮化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  组织实施阶段

(1)确定电源位置。根据设置和今后管理的需要,结合设计容量确定从何处提供亮化电源。对亮化容量不够的电源要进行增容。

(2)确定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系统图绘制详细的施工图。施工图报审图部门审核后即可施工。并根据施工图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报领导小组和监理部门批准后按照施工方案实施。

(3)管线施工。按照施工图上的施工。结合建筑物实际情况和管线安装施工规范敷设管线。注意接地和防雷。并穿入电缆。

(4)灯具安装。根据系统图灯具安装位置要求安装灯具。

(5)电柜配置。根据供电电源选择的位置安装供电电柜。

(6)按电调试。将电源接入电柜,供电调试各灯具的角度。

(7)安装控制系统。安装节点上的RTU终端监控。设置终端号码和调制频率。

(8)联网调试。各节点的RTU和楼宇照明监控中心远程调试对接。测试其各项数据上传是否正确,远程开闭是否正常。

(9)对调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并逐一排查解决。

第十七条  组织验收。所有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并统一实施工程质量监理,并经领导小组会同相关部门的联合验收,合格后投入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  落实长效管理。所有楼宇照明投入使用后,按照每周五、周六开灯4小时。重要节日根据要求开灯。冬夏避用电高峰关闭楼宇照明系统。

第十九条  加强日常巡查,定期进行监控中心维护和各节点的维护。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一般故障要求24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根据故障大小制定方案解决。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认真做好巡查记录。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街景整治工程中的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和楼宇照明整治需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  本规程由局综合管理科负责解释。

 

主题词:街景 整治 规程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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