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农林局文件
武农发[2003]47号
关于武进区生态防护林建设工程
自查自纠的报告
常州市农林局:
近期,省林业局以苏林计[2003]45号文下发了“关于开展林业重点工程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精神,我局对2001年武进区生态防护林建设工程的资金使用和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投资到位情况
这次生态防护林建设工程计划总投资87.78万元,其中国家投资50万元,地方配套25万元,建设单位自筹12.78万元。但实际到位82.78万元,占计划的94.3%,其中:国家投资45万元,占计划的90%,地方配套25万元,占计划的100%,建设单位自筹12.78万元,占计划的100%,。
二、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在这次生态防护林建设中,我们严格按照中央的补助标准:封山育林70元/亩(含5年管护费),人工造林100元/亩,进行资金分配,并组织有关镇落实了配套资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同时加强了到帐资金的管理,做到建设资金专户存储,财务科目单列,收支明细单列,专款专用。
三、项目建设情况
根据2001年11月20日上报的《武进市生态防护林建设工程作业设计书》,这次生态防护林建设工程共需完成人工造林82.5公顷,封山育林360公顷(其中:雪埝镇人工造林6.6公顷,封山育林120公顷;潘家镇人工造林15.3公顷,封山育林150公顷;横山桥镇人工造林28.6公顷;焦溪镇封山育林35.3公顷;孟河林场人工造林5.3公顷;封山育林56.7公顷;新机场路人工造林26.7公顷)。在实施过程中,我区及时调整了部分地块(小班)的树种、面积。原设计小班为11个,现调整原小班9个,并新增小班6个(具体见附表二)。从这次自查的情况看,共完成人工造林82.5公顷,其中合格面积82公顷(2001年营造25.9公顷, 2002年营造56.6公顷),需补植面积0.5公顷,完成率达99.4%。完成封山育林360公顷,完成率达100%。
四、财务机构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财务会计机构,局设置了经营管理科,配备了专业会计人员,各事业站也配备了专职会计人员,确保财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附:表一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表二 防护林工程造林设计一览表(调整后)
二OO三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