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农林局文件
武农发[2003]03号
关于二00三年度捕捞许可证签证及
渔业船舶年度检验的通知
各镇农林站、渔政分站、专业水产捕捞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国家《渔业捕捞许可证管理办法》及渔业船舶管理之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区2003年度专副业渔民捕捞许可证年审和渔业船舶年度检验工作,提前抓好春汛渔业工作的准备和落实,加强监督管理,维护渔业生产正常秩序。现将2003年度渔业捕捞许可证签证及渔业船舶年度检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年审、年检对象
1、凡在我区所辖范围内从事各种渔业生产、渔业经营活动的专副业渔民及所有渔业船舶,持有本区渔政、渔港、船检部门核发的有效捕捞许可证及渔业船舶证书、职务船员证,均应按规定参加年审和年检。
2、因违章生产而暂扣和未结案的渔业许可证、渔业船舶证书及2002年度漏检或未参加年审年检的,必须先处理结案或补检后方可办理年审年检手续。
3、船舶所有人应持渔业船舶所有权证、渔业船舶登记证、内河渔船检验证、职务船员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三张,办理渔业船舶证书年审及船舶年检手续。专业渔民和外来渔民的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的年审签证由区渔政、渔港、船检站负责办理。副业(养殖)渔民签办证以镇为单位,由各镇渔政或渔政分站负责集中办理。各专业水产捕捞村要指定一名负责人,加强对签办证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签办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 签办证及年检时间
1、在内河水域从事生产的渔船自二月二十五日起至四月三十日止。
2、沿滆湖、太湖地区的渔船自二月十日起至五月三十日止。在湖区生产的渔船可结合办理入湖签证时一并办理年审、年检手续。
3、渔业运输经营性船舶(包括运销渔船)自二月十日起至三月三十日止。
4、在年审年检签证时须一次性交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渔船年检费及渔港费收、审证手续费等项规费。各类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三、因特殊情况,今年暂不生产的渔船可办理报批停捕手续,并加盖停捕章,但渔业船舶必须参加年度检验,否则不得航行。
四、逾期未参加年审、年检的渔业船舶一律不得从事渔业生产和渔业经营活动,违者将按渔业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各地要充分利用当前年审年检的有利时机,大力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渔民政治思想教育,努力增强渔业法治意识。各级渔政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努力提高为渔业生产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以上通知,希各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三年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