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农林局文件
武农发[2005]51号
关于建立常州市武进区农业生态环境污染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体系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农林站、兽医站,区农科所,局各有关科站:
为进一步做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切实有效控制农(牧、渔)业生态环境(以下统称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突发事件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切实保障全区农业生产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江苏省农林厅苏农环[2005]7号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全区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1、 成立常州市武进区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由田炳坤局长任组长,诸东海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盛志坚、生态办主任吴安之、执法大队大队长黄晓元、推广中心主任傅华欣、林桑站站长汤国平、水产渔政站站长马腊平和畜牧兽医站站长吴雪明为小组成员。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区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决策、措施和行动方案,协调有关科站及区内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和行动。
2、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市场信息科,由吴安之任主任,成员有办公室蒋小兴、市场信息科周明、执法大队卞国明、推广中心陆云梅、林桑站是丰、水产渔政站褚秋芬、畜牧兽医站蒋小刚。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3、 聘请邵建国高级农艺师、陆云梅农艺师、姚志平农艺师、是丰农艺师、王国平高级兽医师、陈耀炳高级水产工程师组成武进区生态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技术咨询小组,对突发事件预警等级进行评估并对应急事件的处理开展技术指导。
武进区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体系自发文之日起开始运转。各单位要做好本管辖范围内的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信息上报、快速反应和善后处置工作,并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公众监督、提高防范意识。
二OO五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