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农林局文件
武农发[2006]10号
关于实施政务公开的意见
局各科(办)、站,场圃、公司、校:
推行政务公开,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规范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实现依法治国,加强民主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区委、区政府对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经研究,现就我局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政务公开内容
(一)行政决策方面
1、本部门及各职能科室的职责、职能及权限变动情况。
2、局领导成员的工作分工、调整变化。
3、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4、单位工作制度、值班制度(包括事业站公开热线电话)、考核考评制度、请销假制度及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5、有关重要政策性文件的拟定。
6、本系统企事业单位的转制、拍卖、投资等重大决策事项。
7、本系统其它重大事项的确定。
(二)行政审批方面
1、 植物检疫。
2、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
3、 农药经营资格审核。
4、 捕捞许可证发放。
5、 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发放。
6、 渔业船舶职员职务证书发放。
7、 渔业船舶检验。
8、 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发放。
9、 水产种苗质量合格证发放。
10、 动物防疫合格证发放。
11、 兽药经营许可证发放。
12、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
13、 森林植物检疫、调运检疫证书、产地检疫证书。
14、 木材运输证发放。
15、 检疫要求书发放。
16、 林木采伐许可证发放。
17、 林区木材经营许可证发放。
18、 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发放。
19、 兽药(制剂)生产许可证发放。
20、 野生动物及产品运输证发放。
21、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发放。
22、 林权证发放。
23、 占、征用林地审核。
24、 兽药(鱼药)经营许可证审核。
25、 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发放。
26、 引进种籽、苗木检疫审批单发放。
27、 渔政员申请登记审核。
(三)财物管理方面
1、 单位年度财务的预算与执行情况。
2、 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数额较大的信贷,财政周转金的使用等。
3、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和报批(包括本单位和下属单位)。
4、 购房补贴的发放对象、享受标准及数额。
5、 科研项目经费下拨。
6、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预决算和审计情况。
7、 重大生产资料、公务用具、办公用品的采购。
8、 下属单位管理费的收缴及减免,固定资产出租、拍卖的确定、收入。
9、 招待费开支及其它大额度费用支出情况。
(四)组织人事方面
1、单位人员编制的增加与减少。
2、专业人才引进,大中专毕业生和转复军人的就业安置。
3、培养和发展党员。
4、人员的奖励与处分。
5、部、省、市重大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及承担人员。
6、系统内科(办)、站(校)及下属单位正副职领导的任免、调动。
7、专业职称的评定、聘任。
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测评结果,机关事业单位评议结果。
9、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
(五)行政执法
1、行政执法的内容。
2、行政执法的依据。
3、行政执法的程序。
4、行政执法的结果。
二、政务公开形式
1、 集体研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工作,做到集体研究、集体决定。
2、 会议通报:根据公开事项的实际情况,通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机关中层干部会议、全系统中层干部会议、党员大会、离退休老干部会议、党员干部代表会议、全系统干部职工会议等通报相应公开事项。局属事业单位、场圃(企业)也应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会议形式公开本单位相关事项。
3、 公示公告:为了使机关政务活动公开化、制度化,各项政务活动置于全社会的民主监督之下,应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人事变动、人员考核和考评、重大财物行为、干部述职述廉等事项通过公示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间
单位财物管理中公开的事项每季度公示一次。
其它公开事项在事项议定后三天内以会议、通报、公示公告等形式予以公开。
四、组织实施办法。
1、 建立班子:建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田炳坤,副组长:顾海平,组员:殷国芳、盛志坚及3-5个干部职工代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组织和协调工作。
2、 明确任务:各科、站、场圃(企业)应按局政务公开的要求认真做好配合工作,提供政务公开相应的资料、数据等,同时要按照局政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间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拟定政(场、厂)务公开的内容、时间、范围、对象,在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统一组织实施。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政(场、厂)务公开责任人。
3、 强化监督: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全系统政务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局内设置意见箱、投诉电话(6310142),督促全局政务公开的全面实施。
以上意见,希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