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农林局文件
武农发[2004]15号
关于全区推广直播稻、抛秧稻轻型栽培技术
评奖办法的通知
各镇农林站、农发区农服公司:
根据武政发[2004]37号《关于下达2004-2006年全区水稻种植和技术推广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大全区直播稻、抛秧稻轻型栽培技术的推广力度,确保全区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现将2004年度推广直播稻、抛秧稻轻型栽培技术评奖办法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首先必须完成区政府下达的2004年度推广直播稻、抛秧稻面积目标,才能参加评奖。
二、评比办法。按以下四项评比指标,采取百分制考核,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奖励。
评比指标:
1、完成面积目标,得20分;
2、建立3-5个百亩以上直播稻或抛秧稻丰产方;承担区直播稻、抛秧稻各类示范观摩现场一次以上;理论测产600公斤以上,得30分;
3、直播稻、抛秧稻完成水稻种植计划的80%以上,得30分;
4、全面推广优质高产新品种,得20分。
三、考核单位。由区农林局推广中心负责实施。
二OO四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