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农林局文件
武农发[2003]45号
关于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和
杀鼠剂经营核查定点工作的通知
各镇农林站、武农农资有限公司:
根据苏农法[2003]11号文件、苏农传[2003]38号通知精神,为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和杀鼠剂经营核查定点工作,经研究提出以下实施要求: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从生产、销售、使用、污染防治、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明确责任,尽快履行监管职责,各镇农林站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杀鼠剂生产、经营、使用和污染防治监管工作,坚决封堵生产加工源头和流散社会渠道,坚决遏制外地流入和市场非法销售现象,彻底收缴村民家中私存用于灭鼠的毒鼠强等违禁杀鼠剂,发现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执法大队,确保实现彻底消除社会危害的目标。
二、 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宣传灭鼠知识,宣传违禁杀鼠剂的危害性,增强村民科学防范意识,各镇农林站负责农村灭鼠和技术指导工作。
三、 定点销售,控制价格。经核查认定武农农资有限公司为我区范围内农村杀鼠剂经营的唯一合法经营单位,由农资公司统一扎口,统一进货,统一定价,统一管理,实行一镇一点定关销售,其它任何单位一律不得经营杀鼠剂,确保农村居民用上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安全放心的杀鼠剂。杀鼠剂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治安保卫制度,健全经营台账,实行可追溯管理制度,要掌握每一包杀鼠剂的去向,违反规定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以上通知,请认识贯彻落实。
附:杀鼠剂经营定点销售点名单
二OO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