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农林局文件
武农发[2003]23号
关于开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划型工作的通知
各镇农林站:
根据省农林厅办公室苏农经办〔2003〕9号文《关于开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划型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对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的指导和扶持,促进农产品加工流通的加快发展,增强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认真做好加工流通企业的划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划型标准。
(一)大型企业标准。
1、加工业。职工2000人及以上,销售收入3亿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亿元及以上。
2、市场流通业。职工500人及以上,销售1.5亿元及以上。
(二)中型企业标准。
1、加工业。职工300人及以上,销售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
2、市场流通业。职工100人及以上,销售1000万元及以上。
(三)小型企业标准。
1、加工业。职工300人以下,或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下。
2、市场流通业。职工100人以下,销售1000万元以下。
二、企业划型工作程序。
1、 申报企业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2、 各农林站要根据企业划型标准,组织申报企业认真填写《全国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划型申报表》(见附件)。
3、 申报表内容涉及的有关经济指标均为2002年底数据,数据要真实可靠,并经会计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
4、 农业部将对审核合格的企业发文确认,并颁发证书。
5、 请各站于5月20号前,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局科教科。
特此通知。
二00三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