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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划型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381/2003-00026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农发〔2003〕23 发布机构: 农业局  
产生日期: 2003-05-08 发布日期: 2008-01-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划型标准、工作程序等

相关阅读:

关于开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划型工作的通知
武农发〔2003〕23
 

 

常州市武进区农林局文件

 

武农发[2003]23号

 关于开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划型工作的通知

 

各镇农林站:

根据省农林厅办公室苏农经办〔2003〕9号文《关于开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划型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对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的指导和扶持,促进农产品加工流通的加快发展,增强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认真做好加工流通企业的划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划型标准。

(一)大型企业标准。

1、加工业。职工2000人及以上,销售收入3亿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亿元及以上。

2、市场流通业。职工500人及以上,销售1.5亿元及以上。

(二)中型企业标准。

1、加工业。职工300人及以上,销售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

2、市场流通业。职工100人及以上,销售1000万元及以上。

(三)小型企业标准。

1、加工业。职工300人以下,或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下。

2、市场流通业。职工100人以下,销售1000万元以下。

二、企业划型工作程序。

1、   申报企业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2、   各农林站要根据企业划型标准,组织申报企业认真填写《全国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划型申报表》(见附件)。

3、   申报表内容涉及的有关经济指标均为2002年底数据,数据要真实可靠,并经会计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

4、   农业部将对审核合格的企业发文确认,并颁发证书。

5、   请各站于5月20号前,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局科教科。

特此通知。

 

                                                                                                                二00三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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