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农林局
文件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武农发[2005]31号
关于加强市级农业三项更新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
区农干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名优水产引繁推广中心:
2005年常州市农业三项更新工程项目经招标,我区有3个项目中标,分别是:武进区农业干部学校承担的《常州市武进区农业知识更新工程》,武进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植保站承担的《水稻条纹叶枯病统防统治技术集成与推广》,武进名优水产引繁推广中心承担的《花鱼骨高效养殖技术的推广应用》。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常州市农林局、财政局常农计[2005]18号、常财农[2005]24号文《关于下达常州市2005年度农业三项更新工程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精神。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
各项目单位必须成立由单位领导、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组成的项目工作班子,编制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制订并落实项目实施保障措施,确保项目建设内容按期完成。
二、资金管理。
本期项目的建设经费,实行市财政拨款和单位自筹相结合的方法解决。其中市财政拨款金额为8万元。项目单位严格财务管理,专款专用,专帐核算。财政补助资金按常财农[2002]15号文件规定,实行区级财政报帐制。资金必须按合同规定的范围使用,报帐凭证必须符合财务要求。
三、档案建设。
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注意资料的积累,按建档的要求建立完整的项目实施档案。包括项目的规划、实施方案、预决算书、图纸图片、录像、财会帐证、招投标书、合同书、评估报告、项目总结等有关资料、文件等,要整理立卷,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同时,要加强对项目执行效果的宣传,扩大项目示范效应。
四、项目总结。
各项目单位必须在2005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并提供相关资料(总结、决算报告、记录台账等),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对照项目合同,经常性进行自查整改,确保阶段任务目标的如期完成和项目能够顺利通过市级验收。
二OO五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