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农林局文件
武农发[2003]34号
关于开展农技系统
农资推广经营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
根据省农林厅《关于严格规范农技系统农资推广经营行 为的通知》[苏农法(2003)7号]的精神和常州市农林局的具体要求,为切实抓好全区农技系统农资推广经营自查自纠工作,整顿和规范农技系统农资经营行为,现就全区农技系统农资推广经营自查自纠活动制订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加强对全区农技系统农资推广经营行为的清查,积极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坚决杜绝农技系统制假售假现象的发生,为农资市场秩序整治发挥表率作用,为农民提供优良服务,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以达到内纠行风,外树形象的目的。
二、自查自纠的重点
这次自查自纠活动要在农技系统内农资推广经营单位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 系统内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农资生产经 营资格;是否有承包单位、挂靠单位,有否违法生产经营农资现象;是否建立落实守法经营责任制和主管部门负责制。
2、 系统内经营服务机构和单位是否经营没有产品登记 证、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审定证书的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是否无证或超范围生产经营农资产品,是否生产经营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变质失效的农资产品,是否生产经营假冒他人产品标识、证号、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资产品,是否生产经营添加违禁药物的农资产品。
三、自查自纠活动时间安排
①6月下旬--动员部署阶段
一是传达省厅文件精神,部署全区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制订全区农技系统农资经营自查自纠活动方案。
②7月上旬--自查自纠阶段
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对系统内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活动,并采取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区农林局执法大队将于7月中旬组织力量加强督查工作,以确保自查效果。
③7月下旬--总结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搞好自查自纠活动总结,及时上报自查自纠活动情况和书面材料;二是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纠错整改,做好相应处理。对违法轻微、主动纠错的可从轻处理;对自查后仍然顶风违法的要从严惩处,对拒不自查自纠以及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三是搞好全区的自查自纠总结,以实际行动迎接省市督查。
四、组织保证
一是成立自查自纠工作班子。成立以蒋惠忠副局长为组长,执法大队、农技推广中心、畜牧兽医站、种子公司负责人为组员的农技系统自查自纠的工作班子,具体组织实施这次自查自纠活动。
二是要求全区农技推广经营性服务机构、经营性服务机构和下设的分支机构、经营部要层层签订守法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岗,明确职责任务和奖惩措施,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谁出了问题,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二OO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