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农林局文件
武农发[2007]19号
关于成立常州市武进区农林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领导小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组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林站、兽医站、经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各科办、业务站:
为切实加强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加强信息预警,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处置能力,根据常州市农林局《关于成立常州市农林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常农发[2007]31号)、常州市农林局《关于成立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组的通知》(常农发[2007]3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武进区农林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武进区农林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田炳坤 常州市武进区农林局局长
副组长:诸东海 常州市武进区农林局副局长
顾 文 常州市武进区农林局副局长
成 员:周 明 区农林局市场信息科科长
吴雪明 区农林局畜牧兽医站站长
汤国平 区农林局林桑站站长
马腊平 区农林局水产渔政站站长
傅华欣 区农林局推广中心主任
黄晓元 区农林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王冠群 区农林局农林园艺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
办公室: 设在市场信息科,周明任主任。
畜禽工作组: 设在畜牧兽医站,吴雪明任组长。
园艺工作组: 设在农林园艺科,王冠群任组长。
粮油工作组: 设在推广中心,傅华欣任组长。
水产工作组: 设在水产渔政站,马腊平任组长。
林业工作组: 设在林桑站,汤国平任组长。
执法监督组: 设在政策法规科,黄晓元任组长。
二、成立武进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组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组的组成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农产品质量建设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市场信息科、经济管理科、农林园艺科、林桑站、水产站、畜牧兽医站、推广中心等科站负责同志组成。应急工作组内设综合组、粮油产品组、园艺产品组、畜禽产品组、水产品组、林业组、法规组等七个小组,各小组组长由各相关科站负责同志担任。
1、综合组:设在区农林局市场信息科,办公室、经济管理科派员参加。主要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汇总、传递、上报和发布工作,协调各组之间工作,承担应急工作组日常工作。
2、粮油产品组:设在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要负责粮油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处理工作。
3、园艺产品组:设在区农林局农林园艺科。主要负责园艺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处理工作。
4、畜禽产品组:设在区畜牧兽医站。主要负责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处理工作。
5、水产品组:设在区水产渔政站。主要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处理工作。
6、林业工作组:设在区林桑站。主要负责林果产品和野生动物安全事件的处理工作。
7、法规组:设在区农林局政策法规科。主要负责参与事件调查和组织案件查处工作。
市场信息科派员参加有关专业组工作。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组的工作程序
1、事件信息收集、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后,由综合组及时对事件信息进行收集、整理,报组长同意后,根据产品类别将事件信息分别告知相关专业组;
2、事件调查。各专业组在收到事件信息后立即对事件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法规组视情况派员参加;
3、事件处理。专业组对事件调查后,报综合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可以查处的,交法规组组织查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无权查处的,由综合组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4、事件跟踪。各组对事件处理后,综合组要加强对事件的跟踪,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5、信息发布。由综合组统一扎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相关信息。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部门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工作快速、高效、有序开展。
二00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