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文件
常州市武进区农林局
武财农[2007]33号
武农发[2007]80号
关于做好2007年第二批机动渔船柴油价格
改革财政补贴工作的通知
有关镇财政所、农林站、专业渔业村:
根据市财政局常财建[2007]50号和市农林局常农计[2007]57号《关于下达2007年第二批机动渔船柴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区机动渔船柴油价格补贴工作。现将2007年第二批机动渔船柴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机动渔船柴油的“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资金”来源、“申报审核”程序、“补贴兑付”途径、“监督管理”规定等与《关于做好2007年机动渔船柴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的通知》(武财农[2007]26号、武农发[2007]60号)要求相同仅在“补贴标准”和落实时间上有所变动。
二、第二批机动渔船柴油补贴标准因渔业船舶用途和作业方式不同分为两大类:内陆捕捞船和捕捞运输船按主机功率每千瓦24元计补;淡水养殖船和养殖运输船按主机功率每千瓦19元计补。相同用途,相同作业方式的渔业机动船舶补贴标准全区统一。
三、第二批机动渔船柴油补贴工作结束以后,各地要进行认真的总结,对机动渔船柴油补贴工作中的文件、表格、资料等,进行认真整理归档,以便查核。
二OO七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