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农林局文件
武农发[2003]39号
关于明确区行政服务中心农林局窗口
审批事项操作办法的通知
局各科(室)、站、中心:
为认真做好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农林局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内部运作程序,提高服务工作效率,树立部门良好形象,根据区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和武政发[2003]64号《关于公布区级政府机构保留、取消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武政发[2003]12号《关于深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 现就农林局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的操作办法通知如下:
一、窗口受理的审批项目
1、 申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年审;
2、 申领《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及年审;
3、 申领《动物防疫合格证》及年审;
4、 申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年审;
5、 申领《木材运输证》;
6、 申领《林木采伐许可证》及年审;
7、 申报农药经营资格及年审;
8、 申领《兽药经营许可证》及年审;
9、 申领《兽药(制剂)生产许可证》及年审;
10、 申领《林权证》。
上述审批事项由区行政服务中心农林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直接受理,其它科室、事业单位不得再行受理、发文、发证。
二、窗口受理项目办理程序
(一)直接办理件办理程序
申领《木材运输证》、申报农药经营资格由窗口受理后直接负责办理、发证。
(二)承诺件、上报件办理程序
l、除直接办理件外,由窗口受理的其它审批项目,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初审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齐全的,窗口工作人员按不同申请事项承诺相应的工作时限,并出具《承诺件通知书》;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但不影响审批的,窗口应出具《补办件通知书》,一次性明确告知服务对象需补办的事项,工作时限从服务对象补齐材料之日起计算。
2、窗口受理申报材料后填写《武进区行政服务中心农林局窗口承诺件通知书》,各科室、事业单位应与窗口做好业务衔接工作,在承诺期内及时办结,并将意见返回窗口,由窗口发文发证。
(1)申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窗口受理→种子管理站审批→窗口发证。7个工作日内办结。
(2)申领《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窗口受理→水产站审批→窗口发证。20个工作日内办结。
(3)申领《动物防疫合格证》。窗口受理→兽医站审批→窗口发证。10个工作日内办结。
(4)申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窗口受理→兽医站审批→窗口发证。20个工作日内办结。
(5)申领《林木采伐许可证》。窗口受理→林桑站现场勘查→窗口发证。10个工作日内办结。
(6)申领《兽药经营许可证》。窗口受理→兽医站审批→窗口发证。20个工作日内办结。
(7)申领《兽药(制剂)生产许可证》。窗口受理→上报省兽医站→窗口答复办理结果。20个工作日内办结。
(8)申领《林权证》。窗口受理→农林局林桑站审批→窗口发证。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有关办理要求
1、 窗口应定期向分管局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业务操作中的有关问题。
2、 窗口和各科室、事业单位要相互沟通加强业务联系,涉及有关政策问题要共同研究商量。窗口、各科室、事业单位在办理过程中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分管局领导汇报,由分管局领导协调解决或局党组研究决定。
3、 窗口和各科室、事业单位要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认真履行职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争创文明先进窗口。
二OO三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