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站,局属各农林场圃、企业:
推行政务公开,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规范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实现依法治国,加强民主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政府对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经研究,现对我局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政务公开内容。
(一)行政决策方面:
1、本部门及各职能科室的职责、职能及权限变动情况。
2、局领导成员的工作分工、调整变化。
3、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4、单位工作制度、值班制度(包括事业站公开热线电话)、请销假制度及廉政建设情况。
5、有关重要政策性文件的拟定。
6、车辆维修、燃油等费用支出情况。
7、本系统企事业单位的转制、拍卖、投资等重大决策的制订。
(二)行政审批方面:
1、 植物检疫。
2、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
3、 农药经营资格审核。
4、 捕捞许可证发放。
5、 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发放。
6、 渔业船舶职员职务证书发放。
7、 渔业船舶检验。
8、 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发放。
9、 水产种苗质量合格证发放。
10、 动物防疫合格证发放。
11、 兽药经营许可证发放。
12、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
13、 森林植物检疫、调运检疫证书、产地检疫证书。
14、 木材运输证发放。
15、 检疫要求书发放。
16、 林木采伐许可证发放。
17、 林区木材经营许可证发放。
18、 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发放。
19、 兽药(制剂)生产许可证发放。
20、 野生动物及产品运输证发放。
21、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发放。
22、 林权证发放。
23、 占、征用林地审核。
24、 兽药(鱼药)经营许可证审核。
25、 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发放。
26、 引进种籽、苗木检疫审批单发放。
27、 渔政员申请登记审核。
(三)财物管理方面:
1、 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及执行结果。
2、 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数额较大的信贷,财政周转金的使用等。
3、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报批和审批(包括本单位和下属单位)。
4、 购房补贴的发放对象、享受标准及数额。
5、 科研项目经费下拨。
6、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预决算和审计情况。
7、 重大生产资料、公务用具、办公用品的采购。
8、 下属单位管理费的收缴及减免。
9、 重大费用支出及招待费开支情况。
(四)组织人事方面:
1、 专业人才引进,大中专毕业生和转复军人的就业安置。
2、 培养和发展党员。
3、 机关工作人员重大奖惩情况。
4、 部、省、市重大科研项目。
5、 系统内下属单位主要领导的任免、调动。
6、 局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亮牌上岗。
7、 专业职称的评定。
二、政务公开形式。
1、 集体研究:涉及到本单位的重要决策,组织人事等内容,既要求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又要兼顾保密的原则。因此,要求在局党委会或行政领导办公会议上集体研究。如部门职责权限变动,领导成员分工,财务预算,项目投资,人才引进,干部任免等。
2、 会议通报:部门的一些重要决策和政务活动,在未正式确定之前,可召开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基层干部会议,党员、群众代表参加的会议,及离退休人员会议进行通报,广泛征求意见,提高民主决策水平。如农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重要政策性文件拟定,科研项目论证、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
3、 公示公告:为了使机关政务活动公开化、制度化,使政府的政务活动置于全社会的民主监督之下,要求有关工作制度,行政审批程序等实行公示公告制。如领导干部外出,在办公室和值班室上墙公示,许可证发放、农资经营资格认定、行政性罚款依据及收费等,要在办公室公示或公共场所张贴公告。
4、 公示时间:凡涉及上述公开的内容,每季度公示一次。
三、组织实施办法。
1、 建立班子:政务公开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由农林局局长、纪委书记为正副组长,局党委办、行政办为成员,并有3-5个群众代表参加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政务公开工作。
2、 明确任务:政务公开的工作任务有各分管领导、职能科室、站、场圃、企业承担,各单位的负责人为具体实施的责任人,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和单位的工作职能,拟定政务公开的内容、时间、范围、对象等,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统一组织实施。
3、 强化监督: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务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组织检查,在局内设置意见箱、投诉电话(86310142)。各单位公示内容报局纪委备案,必要时,向基层和下属单位下发征求意见书,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真正使各项政务活动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二OO五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