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对松木包装材料检疫管理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381/2004-00006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农发〔2004〕20 发布机构: 农业局  
产生日期: 2004-05-13 发布日期: 2008-01-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有关松木包装材料检疫管理的要求

相关阅读:

关于加强对松木包装材料检疫管理的通知
武农发〔2004〕20
 

常州市武进区农林局

常州市武进区经济贸易局

常州市武进工商行政管理局

 

武农发[2004]20号

 

关于加强对松木包装材料检疫管理的通知

 

各工商分局,各镇企管站、农林站,各木材(生产、加工、经营、利用)企业:

    松材线虫病是我国特大毁灭性、传染性森林病害,也是国际重要检疫对象。该病破坏性极大,具有易传播、难防治、患病树木死亡快等特点。近年来,我国各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和各级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多次从国外、省外调入(包括从省内调出)的松木包装材料中截获到松材线虫,已直接威胁着我国森林资源、生态与经济安全。为防止松材线虫病疫情随松木及其制作的包装材料(包括松木包装箱、电缆盘、垫木、固定支架等,下同)的调运而传播扩散,保护我国珍贵的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植物检疫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与除治工作的通知》以及江苏省林业局、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江苏省工商局文件等相关规定,特通知如下:

    一、严禁从疫情发生区调入未经检疫的松木和仪器、设备等的松木包装材料。各木材(生产、加工、经营、利用)企业应在与松材线虫病疫情省(区、市)(包括安徽、浙江、湖北、重庆、上海、广东、广西、湖南、贵州、江西)的供货单位签定贸易合同(协议)中明确规定,不使用松木作包装材料。确需使用松木的,应通过区森林植物检疫站向调出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森检机构或其委托的县级以上的森检机构提出检疫要求,并取得《植物检疫证书》后方可调运。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检疫擅自从疫情省(区、直辖市)调进松木包装材料。全区范围内凡是需要调出松木的,必须征得调入地县级森防部门的同意,并取得区和常州市林业部门签发的《植物检疫证》和《木材运输证》后,实行实名制调运。

    二、对调入的松木及其包装材料实施复检。从松材线虫病疫情省(区、直辖市)调进松木及其包装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在松木、货物到达当天,未拆箱、开包之前通知区和市森检机构,经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强化对包装材料使用原料的管理。区内电缆厂(包括电力电缆、通讯电缆等)、木制包装厂以及需要木质托盘、支架、垫木的企业,在购置电缆盘等包装材料时,应对供货方提出明确要求,不使用松木作原料,而改用杨木、杉木、水杉、池杉、泡桐等杂木。对确需使用松木的企业(单位),可使用从国外进口,并经烘干灭虫处理后的落叶松、辐射松板材。严格禁止使用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生产电缆盘等包装材料,防止松材线虫病疫情人为扩散蔓延。

    四、加强对木材市场、木材加工企业的检疫检查和整顿力度。我区属经济较发达地区,木材加工企业数量众多,商品流通频繁,物流量大,这对我区控制松材线虫病疫情人为传播造成很大困难。各地工商、各区属企业主管部门、镇企管站要密切配合农林部门,加强合作,对辖区内的木材市场和木材加工企业,尤其是对电缆盘厂和木质包装箱厂要逐一进行检疫检查和登记,加强对木材加工企业,尤其是松木加工企业的管理和整顿,严禁收购、加工、利用与销售松材线虫病疫木及其加工品,以确保疫木病枝材不外流。

五、加强对仪器、设备等货物木质包装材料的监督管理。各区属企业主管部门、镇农林站、企管站要加大辖区内木材使用、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发现无《植物检疫证书》运输木质包装材料的,应立即通知区和市森检机构进行检疫。区森林植物检疫站对仪器、设备等货物的松木包装材料要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复检,要加大检疫执法检查和市场检疫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章调运行为。各调入松木包装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应负责对拆箱、开包卸货或货物利用后的松木包装材料及时回收并集中销毁。

六、对不履行《植物检疫条例》等法规规定,不按照本通知精神执行的,森检机构将视其违法情节的轻重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造成疫情扩散传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