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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河道长效管护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402/2008-00039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政办发(2008)80号 发布机构: 水利局  
产生日期: 2008-06-05 发布日期: 2008-06-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河道长效管护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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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河道长效管护工作的意见
武政办发(2008)80号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08〕80号

 

关于转发区水利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河道长效管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水利局制订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河道长效管护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四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河道长效管护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全区河道长效管护成果,切实改善水环境面貌,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区河道长效管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遵循新时期的治水思路,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巩固和提升河道管护成果,形成“水清流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河道生态新环境,努力打造生态优良、环境优美、适宜人居的活力之区。

  二、管护要求

  1.各管护主体要积极推行“五个一”工作制度,即成立一套管理班子、制订一套管理考核标准和办法、建立一本管理台账、每条河落实一支管理队伍、设立一块管护公示牌。

  2.围绕“底清、面洁、岸绿、水畅,无各种污水直排河道”的总体要求,具体做到:河面干净,无水花生、浮萍等水生植物,无漂浮物;河道通畅,无长期滞留船只、鱼网鱼簖、暗坝等非法侵占河道现象;岸坡整洁,无乱搭建、乱堆放建筑及生活垃圾和乱垦乱种等侵占岸线现象;同时,对河道垃圾清运要及时。

  三、管护分工

  1.中心城区河道和武南河的长效管护工作由区水利局组织实施;

  2.全区区级河道的长效管护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区水利局委托各镇(开发区、街道)负责实施;

  3.镇(开发区、街道)村级河道的长效管护由各镇(开发区、街道)属地管理。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河道长效管护工作,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切实加强对河道长效管护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领导专门负责,由水利站扎口管理,全面落实辖区范围内区、镇、村河道长效管护工作,做到精心组织,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2.广泛宣传发动。各镇(开发区、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横幅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区级河道长效管护工作的意义和政策;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统一全区各级干群的思想认识,努力培养全民自觉爱河、护河的良好风尚,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主动参与、自觉支持河道管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3.创新工作机制。建立河道管护工作社会化、专业化的管护运作长效机制,积极采取市场化运作的办法,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责任心强、身体素质好的同志组成保洁队伍,负责河道的长效管护(区级河道管护招投标资料报区水利局备案);各地要将管护效果与报酬挂钩,明确任务、强化管理、加强督查、定期考核,实现河道环境的长治久洁。

  4.严格资金管理。要落实河道长效管护资金,严格使用。管护资金来源按照分级筹集、分级使用的原则进行筹集,区级河道以区为主,镇级河道以镇为主,村级河道以村为主。区水利局对考核验收合格的河道下拨、兑现河道长效管护专项经费(拨付到各镇水利站)。对所有用于河道长效管护的经费统一纳入专项账户,按水利专项资金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核算,严格资金使用范围,规范资金支出环节,做到专款专用,并每年进行一次审计。

  5.加强考核督查。区水利局将根据河道长效管护年度实施任务,以镇(开发区、街道)进行每年不少于四次检查考核。考核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重点河道、薄弱区域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等形式。对检查发现的情况迅速反馈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各镇(开发区、街道)水利站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强化考核,对照考核细则,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做到一级考核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区水利局将检查结果与管护经费和奖惩相挂钩,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对工作认真,管护考核优秀的单位予以奖励;对管护效果差的管护单位给予经费核减和通报。

 

 

 

武进区水利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水利 河道△ 管理 意见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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