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排水接管程序
一、排水户到武进区水利局给排水管理科(以下简称排管科)领取《城区排水许可申请表》。
二、排水户逐一填写《城区排水许可申请表》,并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经环保局批准的环评报告;2、红线范围内排水管道施工设计图;3、具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出具的排放污水水质检测报告;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5、企业原排水方式、预处理情况说明。6、前三个月自来水水费收据。
三、排管科收到排水户提供的上述资料后,进行现场踏勘,并进行实地排水采样复测。排水户排放的污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如超过标准,另行协商接管(严重超标户不得接管)。
四、排水户内部必须雨污分流,排水户雨、污水分别接入市政雨、污水管网,请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接管工程并要求在8月25日前施工结束,排管科派员负责施工指导和验收,建设资金由排水户承担。
五、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六、对经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排水户,由武进区水利局核发《排水许可证》。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
二〇〇六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