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 进 市 水 利 局
武 进 市 财 政 局
武 进 市 物 价 局
武水[2000]10号
关于核定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
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各镇水利站、财政所、沿江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处、隔湖良种场:
根据江苏省水利厅、财政厅、物价局苏水政(1999)31号《关于核定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常州市水利局、财政局、物价局常水发(1999)169号《关于核定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正式核定我市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标准,并将《武进市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0年元月七日
主题词:河道 占用费 标准 通知
抄 报:市人民政府、常州市水利局、财政局、物价局
抄 送:各填人民政府、国营场圃、城区管委会、交通局、市建委、隔湖渔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