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 进 市 物 价 局
武 进 市 水 利 局
武价(2001)18号
武水(2001)30号
关于调整水利工程水费价格的通知
各镇水利站、财经管理办公室、市水费管理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推动水利事业的发展,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根据省物价局、水利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份格的通知》(苏价工[2000]142号、苏水经[2000]7号)精神,以及常州市物价局、水利局常价费(2000)347号,常水发(2000)170号文件,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我市水利工程水费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
1、优化配置水资源。水是生命之源,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必须利用价格杠杆优化配置水资源,促进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
2、统一政策,逐步到位。《水利产业政策》规定,原有水利工程的工程水费价格,要根据成本补偿、合理收益的原则,逐步调整到位。这次水价调整即采取了分步走,逐步到位的办法
3、水价调整与整顿相结合。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供给自来水厂的水是自来水厂的原材料,因此,这次水利工程水费增加了该项分类,取消对自来水厂供水按生活和生产用水分类收费的做法。船闸用水实行有偿收费的办法。武进市地面水污染严重,每年水利部门抽(引)排冲污稀释的水量达到十亿立方米左右,在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同时,仍然计收冲污水费。
二、调整方案
1、农业用水价格。从河道、湖泊等取水灌溉按每立方米0·6分计收。对于不具备计量条件的可按亩计收:稻麦田5元/亩,旱田0·8元/亩,经济作物6元/亩。农业水费可并入机电灌溉费,由机电灌溉站集中交水利部门。
2、工业用水价格。用于工矿企业生产的消耗水(含工艺用水,直接冷却用水,闭式间接冷却循环补给水)每立方米9分;循环水(开式间接冷却循环,使用后返回原水体,水质符合标准,水量水位不变)每立方米 2.25分;贯流水(使用后进入原供水系统、水量水质不变,仅损失一级水头)每立方米3.6分。
3、 自来水用水价格,每立方米4分。
4、 水产用水价格。使用水利工程供水从事水产养殖的,按池塘养殖每亩15元,湖荡、河沟养殖每亩7·5元计收。
5、 冲污水费,经清污处理,符合排放标准,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每立方米4分,超标污水每立方米排放是0.12元。
6、 船闸用水价格另行规定。
三、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水利工程水费的调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地要广泛宣传收交水利工程水费的重要性、必要性、追切性,宣传水费收交的目的和作用;要切实加强对水费收交工作的领导,充实水费专管人员;要加强计量设施的安装和收费工作,把用水计量作为我市水价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各镇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水利工程水费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四、水利工程水费价格调整从二00一年元月一日起实施。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水费 调整 通知
抄 送:市委农工部 各镇人民政府 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武进市水利局办公室 二00一年三月二十八日印发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