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复印转发
特急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财税〔2008〕13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需要,经国务院批准,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利息 个人所得税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办公厅 印发200份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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