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农村税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农林局
文件
常农改办〔2007〕1号
关于做好2007年度水稻直补和
农资增支综合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税改办、财政局、农林局:
根据《关于做好2007年粮食直补工作的通知》(苏农改办〔2007〕34号)、《关于核定水稻直补、农资综合直补面积和下达省补资金额度的通知》(苏农改办〔2007〕36号)和《关于加快粮食直补资金兑付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农改办〔2007〕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我市2007年度水稻直补和农资增支综合补贴工作的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今年的粮食直补精神
根据中央要求逐步形成“目标清晰、受益直接、类型多样、操作方便”的农业补贴制度的精神,今年我省粮食直补工作的原则确定为“三个坚持”,即:坚持补贴继续向水稻生产倾斜的原则,确保全省粮食生产基本稳定城乡居民口粮基本自给;坚持补贴公平和普惠制原则,适当缩小补贴水平的地区间差距;坚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促进农民增收的原则。总体思路为:改进粮食直补面积核定办法,稳定水稻直补政策,提高农资增支综合补贴标准,进一步完善粮食补贴制度。
(一)改进粮食直补面积核定的办法。即改变过去由下到上先农户申报再核实的办法,今年由省分别按照2006年水稻实际补贴面积和有关耕地面积资料为依据,核定市、县(市)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面积,再由市、县(市)政府将省核定的补贴面积逐级分解并负责落实到农户,一定三年不变。今年省核定我市水稻直补面积140.22万亩,其中金坛31.76万亩、溧阳58.34万亩;核定我市农资综合补贴面积230.11万亩,其中金坛48.85万亩、溧阳81.95万亩。
两项补贴坚持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的,按承包协议处理;抛荒地和非农业征(占)用的耕地不予补贴。
(二)稳定水稻直补政策。今年水稻直补标准不变,每亩补贴20元;省负担补贴资金的范围不变,我市的金坛、溧阳两地水稻直补资金由省统一负担,辖市区仍根据实际补贴金额由市、区按4:6的比例承担,资金将在补贴面积核定到户后拨付到位。
(三)提高农资增支综合补贴标准。农资综合补贴标准按各地落实到户的补贴面积每亩补贴30元,标准要求全省统一。金坛、溧阳的补贴资金已由省直接下达,按省规定,两地应根据补贴政策合理核定补贴面积,核定面积超过省核定范围的,不足资金自行解决。各地资金有结余的,应保留在县级直补资金专户,来年结算。市辖区补贴资金,由于区划调整等因素,待各区补贴方案上报并经审定后拨付下达。
二、结合实际、精心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
由于今年补贴的对象和面积核定方法有所调整,请各地根据省粮食补贴的精神和具体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分析,本着公正、透明、合理的原则,精心制定本地区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报当地政府审定后实施。请各地抓紧完成这项工作,实施方案报市税改办备案。
三、落实责任、切实保证直补资金按时发放
各地各部门应将今年的粮食直补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加强组织领导,部门间明确分工、密切协作,严格落实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工作责任制。在具体实施方案审定后,要精心组织实施,加大宣传力度,使得直补政策家喻户晓,努力处理好直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公开补贴面积的核定程序和方法,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强补贴资金的管理,防止资金被截留、挪用,要在规定时间内将补贴金额通过“一折通”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
为确保补贴面积的公开、准确,今年我市补贴面积实行“双公示”规定,即在面积核定到户后,由农林部门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公示;在补贴金额打入专用存折后,由财政部门按实际发放情况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公示,公开补贴项目、数额以及取款时间。
四、齐心协力、进一步完善“一折通”信息平台
我市今年进行了大规模镇行政区划调整,为确保粮食直补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地应对原“一折通”平台做好调整和完善工作。各地要确保“一折通”数据安全和完整,对需要纳入“一折通”发放的新增对象,要按规定要求认真采集整理基础信息;对原补贴对象基础数据变更或有误的,要按照规范程序予以更正;对没有发放存折或存折遗失的,要会同信用社及时开折,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对乡镇合并的地区,要认真研究处理,确保“一折通”信息不错不乱。各地要组织好村组干部,团结一致,认真开展农户信息的完善工作;要加强同信用社、公安派出所等部门的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确保这项工作顺利高效完成。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农林局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粮食 补贴 通知
抄送:省税改办。
常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7年8月22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