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常州市武进区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
武财企〔2008〕1号
关于下达2007年度外资企业
所得税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镇财政所(分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武政发〔2003〕18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招商引资的若干奖励意见的通知》(武政发〔2006〕92号)文件精神,我们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外资企业2007年度上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将奖励资金下达给你公司,具体奖励金额见奖励明细表。该奖励资金区镇各半承担,镇承担部分由企业直接到所属镇财政所(分局)领取。希相关公司再接再厉,为加快全区外向型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7年度区外资企业所得税奖励明细表
二○○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外资企业 奖励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办公室 印发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