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常州市武进区农林局
关于申报2008年市级农业灾后
重建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项目单位: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农林局《关于申报2008年市级农业灾后重建资金项目的通知》(常财农[2008]33号、常农计[2008]27号)文件精神,为扶持遭遇冰雪重灾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户尽快恢复生产,市财政安排农业灾后重建专项资金,通过项目的形式,支持受灾比较严重的企业、合作组织和农户,修建或重建被灾害损坏的种养设施。
一、支持原则
1 、突出重点。项目重点支持受灾严重的优势产业、规模企业和专业种养大户,做到“重灾多补、轻灾少补、无灾不补”。
2、自救为主。灾后农业恢复重建,以农业企业、合作组织和农户生产自救为主,财政适当支持。
3、设施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对因灾受损的生产设施进行修建或重建,促进恢复生产,确保农户受益。
二、申报对象
市级农业灾后重建资金项目的申报对象,为年初遭遇冰雪灾害,生产设施毁损比较严重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及种养大户。
三、建设内容
市级农业灾后重建资金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对损毁的蔬菜大棚、日光温室、果树棚架进行修复、加固和重建,及早恢复生产;整修和加固损毁的畜禽圈舍及其水电设施,确保畜禽的安全,保证畜禽正常生长。
四、补助形式
市级农业灾后重建资金实行先建后补的办法,每个项目财政补助企业不超过30万元,其中每个农户不超过1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只用于生产设施的修复建设。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1:1。
五、项目申报
各项目单位收到本通知后,根据本通知下达的控制指标(详见附表)数,按照通知要求编报项目标准文本(电子版),标准文本(电子版)由财政局农财科从网络上发至各项目单位电子邮箱(请各项目单位尽快将电子邮箱地址告知zjy56888@sina.com邮箱地址)。将附有项目建设规则图、原貌照片、补助农户清册,连同标准文本于分别报送武进区财政局农财科、农林局计财科各一份,并将编制好的标准文本(电子版)发送到zjy56888@sina.com邮箱地址,逾期不予受理。
六、项目管理
这次申报的项目,区财政局、农林局将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立项。项目一经立项并经市级批准后,将对项目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1、财政报帐制。首先签订项目合同书,根据项目合同书的内容,按照市财政局常财农[2002]15号文件规定,实行区级财政报帐制管理。项目单位按照省财政厅苏财农[2002]78号文件规定,单独设帐进行项目资金核算。
2、验收检查制。项目实施期限至2008年7月底,项目到期后由区财政、农林部门共同进行项目验收,对验收通过的项目,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的50%,区财政、农林部门将验收报告及总结材料上报市级财政、农林部门,待市组织项目抽查合格后,再下拨余下50%的补助资金。对项目合同完成较差的项目,将调减补助资金,情况严重的将追回已补资金,并给予通报批评。
3、补助公示制。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补助给农户的,必须将每户农户的设施建设的数量、补助资金额等情况,在项目实施前后,进行两次上墙公示,并将公示情况和结果处理情况存档备查。
附件:2008年市级农业灾后重建补助资金控制表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农业灾害 资金 申报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办公室 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