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发展计划局
武计发〔2004〕62号
关于开展全区“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考核评比的意见
各有关单位:
“十一五”时期是我区建设“两个率先”先行区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好“十一五”规划,对我区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力,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为促进我区重点课题调研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经研究,提出如下考核评比意见。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参与我区“十一五”规划重点课题调研及专项规划编制的部门和镇(开发区)。其中牵头部门:政府办(研究室)、发计局、统计局、经贸局、外经局、科技局、体改办、财政局、规划局、建设局、国土局、交通局、人行、环保局、劳动局、公安局、人事局、 民政局、农工办、政法委、宣传部、水利局、供电公司、旅游局、卫生局、教育局、文化局、广电局,配合部门:行政服务中心、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农林局、地震局、粮食局、农机局、物价局、体育局、计生局、工商局、司法局、质监局、药监局,各镇、开发区。
二、考核内容
一是对全区“十一五”规划重点调研课题、专项规划(行动纲要)和各镇规划进行评审、论证和评比。二是对部门和开发区“十一五”规划编制的工作实施目标管理考核。
三、考核办法
重点调研课题和专项规划(行动纲要)由区领导、有关部门、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论证。各镇(开发区)发展规划由区发计局组织对规划质量进行评比。部门和开发区规划编制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按《常州市武进区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办法>X武政发[2004]32号)规定实施。
四、考核奖励
1、对20个重点调研课题进行评审奖励,评选一、二、三等奖各1篇、3篇、5篇,分别奖励1500元、1200元、800元。
2、对22个专项规划(行动纲要)进行论证评奖,评选一、二、三等奖各1个、3个、5个,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
3、对各镇(开发区)“十一五’’发展规划进行评比奖励,评出一、二、三等奖各1个、3个、5个,分别奖励3000元、2500元、2000元。以上各奖项由区发计局颁发证书、奖金,奖金用于奖励参加编制“十一五’’规划的人员。
主题词:十一五 重点课题 评审 通知
抄送:区政府
2004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