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局文件
武建发〔2008〕106号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二OO八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通知
各镇建管所、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促进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营造全区建筑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的通知》(常建〔2008〕257号)精神,结合年初施工企业签订的《二○○八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现就做好2008年度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1、各施工企业自查自评及各镇建管所对所在镇施工企业考核工作应于2008年12月18日前结束,将《武进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表》上报区建设局安监站。
2、区建设局将于2008年12月下旬组织对施工企业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的主要内容: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要求,此次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点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制定和安全防护用具的提供和使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和实施;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公示与监控;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等方面。
三、考核办法:
1、各施工企业对照《考核表》的具体考核内容先进行自评打分;镇建管所对本镇企业填写的《考核表》进行考核打分,然后由区建设局对施工企业统一组织考核打分。
2、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优秀,70至89分为合格,60至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为优秀的企业,将作为被推荐单位参加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企业评比;考核为不合格企业将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企业黄牌警告、停止承接业务处罚。考核结果将发文公布,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管和延期审查的依据之一。
3、考核采取听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工作汇报,查安全管理台账和相关资料,最后对企业年度安全工作进行讲评。
四、考核工作要求:
1、各施工企业要严格对照年初签订的《二00八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所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安全责任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自评,要通过年度自查自评和考核工作,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分析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措施,并结合本企业安全工作实际制定出2009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工作打算,形成书面材料报区安监站。
2、各镇建管所要按照《考评表》中考核内容,对所在乡镇施工企业进行严肃认真和实事求是的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并督促整改。
3、逾期不报送自查《考核表》或擅自不参加考核的企业,按不合格处理。
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安全 生产 考核 通知
抄送:常州市建设局、常州建筑业安全监督站、常州市武进区安委会、常州市武进区安监局。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局办公室
2008年12月12日印发
共印3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