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局文件
武建发〔2008〕77号
关于切实做好“十一”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建管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08年“国庆”节日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建筑安全生产,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十一”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常建(2008)227号精神,现就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任。国庆期间假日长、活动多、人员流动大,施工人员及家属往返多,人心比较浮动,容易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因此各镇建管所和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和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思想,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在组织领导、制度落实、设施保障、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做到责任到人,措施有力,工作到位,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并为国庆期间营造安全、文明、祥和的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认真组织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在节日期间,各镇建管所和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分别组织对所在镇区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及对建筑工地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检查要以施工现场重大安全隐患源“标识”为重点,认真检查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大型机械设备装拆和验收及安全使用、各种脚手架和高大模板规范搭设、施工临时用电、深基坑支护和起重吊装、洞口临边防护,以及建筑工地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事故隐患整改、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杜绝“三违” 等情况,尤其是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要落实专人负责和实施全过程监控。我局相关职能部门也要组织节日期间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建筑工地存在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要坚决予以停工整顿,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抓好长效管理,强化文明施工。各镇建管所和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我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要求,高度重视抓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长效管理,强化工地文明施工,大力营造良好的文明施工氛围,进一步规范建筑物密目网围挡、土堆覆盖、道路硬化以及土石方车辆进出冲洗及覆盖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整洁美观,同时各项目部要严格按照规定作业时间组织施工,杜绝各类施工扰民行为的发生。节日期间需加班的施工工地,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必须于9月28日前报区建设局安监站备案(传真:86310418)。加班的施工工地项目部管理人员和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
四、加强节日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各镇建管所和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全面落实节日期间的安全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报告制度,领导要实行带班制度,加强巡回检查,保持安全生产信息畅通,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要立即上报。要制定出周密、具体可行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责任,落实保障措施,提高应急能力和控制事故的能力。各镇建管所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工作岗位,及时掌握本镇辖区内建筑安全生产动态情况,加强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对在节日期间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安全责任不落实和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重大安全伤亡事故发生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将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以上通知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
主题词:节日 安全 生产 通知
抄送:各镇建管所。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