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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全区在建工程综合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014133103/2008-0003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 通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建发〔2008〕67号 发布机构: 住建局  
产生日期: 2008-08-26 发布日期: 2008-08-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一、基本情况;二、存在问题;三、处理意见;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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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在建工程综合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武建发〔2008〕67号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局文件

武建发〔2008〕67号

关于全区在建工程综合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镇建管所,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为了认真吸取6.27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大全区工程建设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各方主体责任,有力遏制建筑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区建设局组建三个专项检查组,在各开发区、镇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于7月2日至7月30日对全区在建工程进行了综合大检查,同时于8月5日起进行了跟踪复查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累计检查全区在建工程457项,涉及单体项目1090个,建筑面积759.2万平方米,其中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有134项,占比29.3%,办理登记管理手续的有56项,占比12.2%,未办理施工许可或登记管理手续的违规建设项目263项,占比58.4%;其中未办理用地审批的项目195项,占比42.7%,未办理规划许可的项目274项,占比60.0%;共开出停工通知书272份,暂停整改通知书135份。
  二、存在问题
  从这次检查来看,全区在建工程违法违规现象仍比较普遍,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令人堪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依法建设意识淡薄,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违法违规工程屡禁不止。一是相当一部分施工企业参与违规项目建设;二是违法转包或违法分包现象仍然存在,有些建设单位甚至将工程直接发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施工;三是项目经理不在岗位或挂靠现象严重,甚至部分企业项目经理充当包工头,对于这种情况,我局将采取措施对其对作出严厉处罚;四是外来企业施工现场管理班子缺失,项目经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五是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仍然不乐观,劳务分包行为不规范。检查中发现郑陆镇一在建工程近2000m2,无任何建设手续且承包给个体包工头施工,安全事故随时可能发生,检查组立即通知镇政府,组织城管、供电等相关部门采取停电,拆除危险源、禁用设备等措施,停止其施工。
  (二)质量管理有待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工程实体质量问题较多。一是原材料质量的检验不规范;二是建筑保温节能制度执行不到位;三是部分施工现场砂浆强度不足;四是排架车间、天沟及雨蓬等重要节点构造未按设计规范要求可靠连接,存在失稳倾覆隐患;五是施工现场仍有使用冷拔钢筋现象。高新区及前黄寨桥发现二个在建工程,天沟梁板与排架柱节点未设置拉结钢筋,直接在围护墙体上浇筑悬挑天沟梁板,天沟梁板与排架柱无任何连接,如果进行模板拆除,天沟将失稳倾覆,导致事故发生,检查组立即做出停工拆除处理意见,并责成属地镇政府、建管所督促整改到位。
  (三)安全管理、文明施工问题突出
  1、违规建设行为导致工程安全隐患大量存在。由于一些建设单位不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违规建设和无证施工,一些施工企业违法分包或转包、无资质施工、项目经理挂靠等现象较多地存在,以及一些业主的盲目压价和施工企业的恶性竞争,客观上造成建筑施工安全经费严重不足,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不能有效落实,造成工程施工中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尤其是一些乡镇工程的安全生产状况令人十分担忧。
  2、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存在较多薄弱环节。一是相当部分企业安全意识十分淡薄,安全制度执行及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管理与施工现场管理严重脱节;二是企业安全责任科室未能认真组织施工现场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施工管理混乱,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多;三是部分企业领导、项目经理忙于日常事务,缺乏对安全生产的重视或只停留于口头上,应付检查走过场。
  3、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和措施方面问题突出。一是部分施工安全资料存在造假,且针对性不强;二是重大危险源控制不重视,如高大支模、深基坑、重大机械未有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有专项论证方案;三是在建工程存在设置集体宿舍现象;四是常规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包括脚手架搭设、临时用电、塔吊使用等不规范;五是工地文明施工水平普遍不高,武进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执行不力,如冲洗设备、围护围挡、地面硬化、宿舍等都不符合要求,食堂无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生活垃圾不及时清理;六是部分工地工人不戴安全帽,高处或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存在违章作业。
  (四)监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1、监理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理规划、监理方案缺乏针对性。一些监理企业对监理人员管理不严,处于松散型状态,监理工作流于形式,有的监理人员在甲单位注册,却在乙单位从业。监理台账千篇一律,监理日记过于简单,形同流水帐,监理人员配备不足,有的项目甚至一个人兼职总监、监理员。
  2、现场监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监管力度不够。一是部分监理企业参与违规工程的监理;二是对施工单位的建设行为监督不力,对项目经理不到场行为不闻不问;三是对施工企业的各项报验资料审查不严,对项目经理签字不实现象不监督,履行质量安全监督职责不到位;四是缺乏对质量问题、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安全控制的监督指导,对存在的问题处置不力。
  三、处理意见
  针对检查中存在五类情况的责任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意见,名单见《在建工程综合大检查情况通报一览表》(附后)。
  1、外来企业项目经理挂名,未建立现场项目部,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责的:立即予以整改,限期调整项目经理,建立施工项目部履行岗位职责;予以不良行为记录、通报批评、网上曝光;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的,清出武进区建筑市场,二年内不得进区施工。
  2、参与违规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予以不良行为记录、通报批评、网上曝光;一年内企业不得申请资质升级、增项;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停止项目经理承接业务半年。
  3、项目经理不在岗、挂靠的:予以不良行为记录、通报批评、网上曝光;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停止项目经理承接业务半年。
  4、通报批评的监理企业:予以不良行为记录、通报批评、网上曝光;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停止总监工程师承接业务半年,外来企业一年内不得进区承接业务。
  5、工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且至今未整改到位的:予以不良行为记录、通报批评、网上曝光;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施工企业不得计取安全文明措施费;停止项目经理承接业务半年。
  6、对参与违规建设的个体包工头、充当包工头的项目经理,纳入黑名单,直接网上曝光,并实施行政处罚。对检查中要求整改无回复的、整改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各职能部门不得进行各道工序的验收,建设单位一律不得领取产权证,同时按有关法律法规对各责任主体实施行政处罚。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1、加大对违章施工企业清理力度。一是将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存在围标、串标、出卖资质、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分别给予警告、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停业整顿、吊销资质等处罚。二是对全区具有工程施工相关资格人员建立从业人员档案信息库,随时向社会公布从业人员信息,实行动态管理。禁止一证多用,一人多岗,严格禁止跨单位注册。三是对现有企业资金、设备、人员、业绩进行严格管理和严格考核,对不符合条件或未达到相关等级要求的企业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企业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吊销资质。
  2、严格外来进区施工企业审核。严格执行外来进区企业信用核准、保证金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外来企业坚决不予准入备案,对已经登记注册的外来企业严格管理,对扰乱市场秩序、拖欠工资、出卖资质的企业坚决清除。设立建造师履责保证金制度,对外来企业建造师不到岗的或履责不到位的,予以没收保证金,并进行处罚。
  3、全面实施部门联动管理。各建设管理职能部门要把建筑市场与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紧密联系起来,建立严密有效的监控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有效促进建筑市场秩序的规范,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工程项目。
  4、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将不断完善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强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推进武进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全面实施武进区施工企业及建造师(项目经理)动态信用考核;推行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施工现场诫勉约谈制度;突出不良行为通报,信用信息平台网上公布等制度及办法,保障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5、强化施工现场质量和安全培训。各职能部门应加大对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总监、施工员、监理员的质量和安全培训教育力度,推行定期、不定期的学习、考核制度,切实提升现场施工管理水平 。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完善安全保障体系。
  6、突出重点抓好安全管理。各职能管理部门要重视抓好事故多发点、易引发群死群伤部位和重大施工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做到标本兼治。施工企业要针对高处坠落、触电、模板和基坑支护坍塌事故,以及三宝、四口防护、起重吊装、脚手架搭设等方面进行重点治理,强化全过程监管,防患于未然。
  7、严肃曝光各类违法行为。要发挥各种媒体优势,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积极宣传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曝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完善违法违规工程监督举报制度,通过公开投诉电话、举报信箱、网上投诉等多种形式的监督举报方式。
特此通报
  附件:《在建工程综合大检查情况通报一览表》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检查  情况  通报
抄送:局相关职能科室。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局办公室         

2008年8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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