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局文件 武建发〔2008〕61号
关于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土地使用情况清理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区纪委、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土地使用情况清理工作的通知》(武纪发〔2008〕18号)精神,全区将从2008年7月至12月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清理。我局也将按照要求开展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重视本次公有房屋土地使用情况清理工作 组织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土地使用情况清理工作,是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加强公共财政监管的重要举措。清理工作要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发展为指导,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行政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为目的,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共管理效率,节约行政成本,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各单位要十分重视本次清理工作,认真按照要求开展好工作。 二、加强本次公有房屋土地使用情况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清理工作的领导,确保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成立公有房屋、土地使用情况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立新(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何纪法(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组员: 陈群一(房管处主任) 罗玉蕴(质监站站长) 包建忠(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主任) 邹伟光(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主任) 姜伟伟(局纪监室主任) 何雪峰(局办公室主任) 童志方(局财务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财务审计科(联系人:严振华,电话:86310417)。 各事业单位应充分重视本次清理工作,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指定专人负责本次清理工作。 三、相关工作要求 各事业单位接通知后,即安排专人在已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基础上,结合专项清理的具体要求,进行清理、登记,对照检查,形成相应统计表(报表封面要由单位负责人、纪检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填表人分别签字)及书面工作报告。统计表应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连同书面工作报告于8月20日前上报局财务审计科。
二○○八年八月四日
主题词:房屋土地 使用情况 清理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