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局文件
武建发〔2008〕39号
关于印发《外来企业进区承接工程信用核查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高新区、经发区规划建设局,各镇建管所,各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有关建设单位: 为规范外来企业在武进区开展建筑经营活动的市场行为,我局制订了《外来企业进区承接工程信用核查登记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外来企业进区承接工程信用核查登记管理办法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企业 信用 登记 通知 抄送:区人民政府、局相关职能部门。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