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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武进区人事局(编办)关于创建“和谐人事”服务品牌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250/2007-00018
主题分类: 人事、人才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人发〔2007〕31号 发布机构: 人社局  
产生日期: 2007-06-12 发布日期: 2007-06-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职创建服务品牌的指导思想、标志、内涵、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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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人事局(编办)关于创建“和谐人事”服务品牌的实施意见
武人发〔2007〕31号
 


各科室(人才市场):
  根据区委组织部、区级机关工委《关于在区级机关开展“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和谐人事”服务品牌创建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认真贯彻区委十届二次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机关效能提高年”活动,倾力打造“和谐人事”服务品牌,着力提升机关服务、高效、诚信、廉洁新形象,努力达到“工作合力创新高,工作质量创新高,工作绩效创新高”的工作目标,建设一支让服务对象满意,让广大群众满意的高素质的人事干部队伍,为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提供思想、作风和组织保证。
  二、“和谐人事”服务品牌的标志和内涵
  “和谐人事”服务品牌的标志由圆内加个“人”组成。其中圆形代表圆满、和谐;“人”代表人才人事;整个标志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共创和谐的服务理念。
“和谐人事”服务品牌的主要内涵是: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办事公正,优质服务。它行之于“人”,归之于“事”,而见之于“和谐”。
  三、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1、提供“五心服务”。努力做到服务对象来办事时一声“您好”体现诚心、一张笑脸展现真心、一把椅子使人舒心、一杯热茶给人暖心和一站式服务让人省心的“五心服务”。
  2、实行公开承诺制。做到政策公开透明、工作不徇私情、服务有问必答;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般性事务,当天办结;需研究请示的,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需集体研究决定的,七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特殊问题,十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3、争做“学习型”机关。以“机关干部开放式讲座”和“公务员‘5+X’能力培训工程”为着力点,争做“学习型”机关,不断提升机关干部能力素质,提高机关服务效能,从而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各项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4、开展星级科室争创活动。对目标任务、服务质量、勤政廉政、文明卫生、宣传调研等五方面内容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详见武人发[2007]29号文件。
  四、有关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和谐人事”服务品牌活动的领导,局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丁志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局长徐全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统筹安排和运转协调工作。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培育亮点,真正做到人人关注品牌、爱护品牌,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OO七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服务品牌  创建  实施意见                         
抄送:区委组织部,区机关工委,区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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