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人才市场): 根据《关于深入开展“机关效能提高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和《2007年区级机关“让党徽在效能建设中闪耀”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本局实际,现就在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开展“星级科室”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区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围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目标,大力开展“五大年”活动,加快转变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塑造高效、诚信、廉洁新形象,努力建设一支让服务对象满意,让广大群众满意的高素质的人事干部队伍,为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提供思想、作风和组织保证。 二、创建对象 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 三、创建内容 “星级科室”创建分“目标任务、服务质量、勤政廉政、文明卫生、宣传调研”等五方面内容进行考核,每项内容达到评星标准,则得一颗星,以此类推,如五个方面均达到评星标准,则可评为“五星级科室”。 1、目标任务 能尽心尽职履行科室职责,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能正确有效执行局党组的决议和决定,不折不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重点、阶段性工作任务,能围绕中心,与有关科室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促进、形成合力,完成配合工作,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台账记录齐全的得一颗星;工作有拖拉现象、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工作不细出现失误的,不得星;台账记录不全的,不得星。 2、服务质量 服务态度好,工作效率高,基层和群众反映好,评价高,且年终镇(街道)、区机关人事干部评议前三名的科室,各得一颗星;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经查属实的,不得星;由于服务态度差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查属实的,不得星。 3、勤政廉政 科室全体人员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作风实、管理严,没有违反党纪、政纪的人和事,得一颗星;违反“五个严禁”规定有一项的人或事,不得星;上班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的,不得星;发生不协作现象或闹无原则纠纷的,不得星;有其它个人原因影响全局形象的,不得星。 4、文明卫生 各科室加强对环境卫生的管理,建立健全搞好环境卫生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营造整洁优美的环境,倡导文明用语和优雅的接待礼节,并能保持机关良好环境状态的,得一颗星;未能建立环境卫生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的,不得星;环境卫生抽查连续三次最后一名的科室,不得星。 5、宣传调研 能按规定参加上级和本局的学习,钻研业务,提高素质,熟练掌握本职工作政策和法律法规,完成全年规定宣传用稿任务,并按时完成调研任务的,得一颗星;未按时完成宣传任务和调研的,不得星。 四、有关要求 各科室要把“星级科室”的创建活动与“效能建设提高年”活动、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和机关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制订具体标准和实施方案。科室负责人要切实负总责,做到宣传发动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工作责任到位,确保该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成立以丁志峰同志为组长,叶全荣、徐全国、吴建荣、王新为成员的星级科室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徐全国、王新、陈继英等三位同志组成,徐全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积极组织,狠抓落实。各科室要利用多种形式营造创建氛围,狠抓各项创建目标任务的落实。同时要加强台账建设和舆论宣传,及时报道和推荐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 3、严格考评,结果公开。局对科室的所有考核均纳入星级科室创建活动。年终,结合科室平时考核,由局星级科室创建领导小组根据各科室得星情况认定科室星级,创建结果以适当方式公示,并与年度工作岗位考核奖相挂钩。 二○○七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星级科室 创建 实施意见 抄送:区级机关党委 区文明办 区效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