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区委各部委办,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区各人民团体: 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在全区机关实施控编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镇(开发区)、区级机关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员会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3月3日
关于在全区机关实施控编管理的通知
根据中央十六届五次全会关于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为严格控制编制规模,经研究,决定对区、镇机关实行控编管理并冻结区级机关各部门行政附属编制。现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区、镇机关(除公、检、法)按原核行政编制的10%实行控编管理。凡少于10%的单位,除政策性安置外,不得进人;空编数超过10%的单位,也要严格控制人员增长,确因工作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批准后实行公开招考。 二、冻结区级机关行政附属编制。现有附属编制人员由区编办审核确认,原有人员性质、经费渠道不变,人员只进不出,逐步过度消化。为区领导服务及各单位保留公务用车的驾驶人员缺额需补充时,先在机关现有的行政附属人员中调配解决。确需另行配备的,新进人员采用聘用制,实行社会化管理。 三、清退借用人员和临时用工。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武办发[2005]19号文件清理、清退借用人员和临时工。凡擅自借用人员或使用临时工的,将取消该单位节编奖。 四、调整岗位设置。实行控编管理后,各部门要根据职能变化按控编数抓紧调整岗位设置,加强在职人员的素质培养和人员管理,严格岗位职责,加强绩效考核,提高工作效率。 五、带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局、办,原核定的事业编制和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六、区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除中、小学校)也按编制总额的10%实行控编管理。各镇、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原则上也参照上述规定执行。今后事业单位进人按武政办发[2002]138号规定,先申报计划,批准后考试录用。 特此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200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