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各部门: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负责人任免程序,逐步建立适应事业单位特点的岗位管理和工资管理制度,形成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04〕2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各镇、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镇、各部门将事业单位现任负责人名单于十二月二十五日前报送我局。 二、我局将建立事业单位负责人信息库。今后,事业单位负责人任命文件请及时报送我局备案。 三、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享受相关待遇。 特此通知。 附:《事业单位负责人名册》
常州市武进区人事局 200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