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部门:
为加大人才开发力度,改善和提升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学历层次,推进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工作,提高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的技术素养,根据《常州市武进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实施意见》(武人发[2004]31号)精神,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一、任务
根据区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常州市武进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实施意见》规定,到2010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高中、中专以上学历人员要力争达到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总人数的80%,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要力争达到总人数的30%。为此,要求到2010年前,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原则上应达到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技术工人应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二、措施
1、继续办好成人高中文化补习班
会同武进社区培训学院(湖塘成校)继续举办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高中文化补习班。区机关事业单位中未达到高中文化学历的人员,由个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或由单位直接推荐报名参加高中文化补习。高中文化补习班采取集中教学与个人业余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学。凡按规定办理报名入学手续的学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颁发国家认可的成人高中毕业证书。今后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不得参加技术岗位等级晋升培训。
2、实施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积极鼓励技术工人根据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参加党校、广播电视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校)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学院等大中专院校开设的高中起点专科、高中起点本科或专科升本科层次的学历教育,不断提高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学历层次和自身文化素质、工作技能。明确下列单位为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学历教育培训基地:武进区委党校(行政学校)、武进社区培训学院(湖塘成校)、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武进学院、江苏工业学院成教学院常州新天地培训中心教学站、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武进交通干部学校、武进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武进人才人事培训中心等。技术工人学历教育一般设置下列专业:经济管理、行政管理、法学、文秘、会计、计算机运用技术、汽车运用工程、临床医学、护理、药学等。
3、切实加强技能培训
在抓好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学历教育的同时,认真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采用多种形式,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工种的技术工人进行岗位培训,积极引导技术工人加强技术业务理论学习,钻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开展技术岗位大练兵活动,使技术工人能够了解新信息,掌握新技术和新方法,不断提升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的技能水平。
三、待遇
1、技术工人应按要求参加、接受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各单位要尽量为技术工人学历教育、技能培训提供时间、经费等方面的保证。
2、技术工人经批准脱产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享受本单位在岗人员的同等工资待遇。
3、技术工人应根据自己从事的工种及所在岗位的需要,选择报考相关的专业,尽可能参加与本人从事工种相一致或相近专业(知识)的学习,为升级培训考核和申报技师评聘创造条件。对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凡未达到学历工资水平的可兑现学历所对应的工资标准;凡取得人事部门颁发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技术工人,在本工种岗位上取得本工种或相近专业大专、本科学历的,可以破格放宽申报升级考核工作年限三年和本等级工作年限二年。
4、技术工人参加各类学历教育的学费、差旅费由单位按规定给予报销。参加大专学历教育的人员,每通过一门学科考试,每门可奖励八十元;参加本科学历教育的人员,每通过一门学科考试,每门可奖励一百元。奖励经费在完成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证书时兑现。所需经费经与财政部门协商,由所在单位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对开展学历教育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在实际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工人,单位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常州市武进区人事局
二○○四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