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2005年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努力提高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的业务技能水平,根据上级人事部门关于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文件的有关精神和《武进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武人发[2001]32号)规定,结合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的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升级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委托地方管理的部、省属事业单位现在技术工种岗位上工作且符合升级考核条件的人员(含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实行人事代理或派遣的人员)。 二、升级考核的条件 技术工人升级考核坚持本人自愿和严格对照规定条件的原则,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相应技术等级岗位的升级考核。 (一)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二)2000年底前取得政府人事部门核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且符合下列年限条件的人员可申报升级考核。 1、工作年限满20周年(年限截止时间为2004年12月31日)且聘任上岗满5周年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2、工作年限满10周年(年限截止时间为2004年12月31日)且聘任上岗满5周年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3、2004年底前学徒期满转正定级,或尚未获得人事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的技术工人和由普通工种转换到技术岗位的工人,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4、对取得本工种或相近专业大专、本科学历的人员可以破格放宽申报升级考核工作 年限三年和本等级工作年限二年。 三、文化要求 申报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的技术工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凡1979年1月后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报考高级工应具有高中文化程度;1989年1月后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报考初、中级工应具有初中文化程度。对不具备相应文化程度的对象,应通过学历教育等途径,取得相应文化程度后才能申报初、中、高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四、申报升级考核的程序和要求 1、符合升级考核条件的技术工人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对其申报资格进行初审和政治思想、生产工作实绩考核,凡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实施人事代理或派遣的人员由人才市场会同单位)如实填写《常州市武进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登记表》(附表1)和《常州市武进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岗位升级考核汇总表》(附表2)各一份报主管部门,同时,附其本人已获得的初、中级《技术岗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具备破格条件的人员,同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上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负责复审,同意后统一填写《常州市武进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岗位升级考核汇总表》一式两份(附表2),于2005年4月15日前报送区人事局工考中心,逾期不再办理。 2、区人事局工考中心对各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全区申报汇总情况,确定具体开考的工种,有关工种培训报名和开班时间另行通知。 3、各单位、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申报工作,不断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队伍素质。
常州市武进区人事局 200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