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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武进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统一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250/2005-0001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人发〔2005〕58号 发布机构: 人社局  
产生日期: 2005-07-22 发布日期: 2005-07-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明确了职业资格制度的适用范围、职业资格名称及级别、职业资格考试程序、工资福利待遇以及管理与考核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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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进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统一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意见
武人发〔2005〕58号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
  根据常州市委组织部、常州市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常组发[2005]38号)、《常州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实施意见》(常组发[2005]39号)、《常州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资格标准及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常组发[2005]40号)、《常州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年度实绩考核办法》(常组发[2005]41号)、和常州市人事局、民政局《关于2005年度常州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常人发[2005]5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推进城镇社区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加强城镇基层政权建设,决定对我区从事社区工作的专职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全区各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以及专职干事。
  二、职业资格名称及级别: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资格分为:社会工作师助理资格(初级)和社会工作师资格(中级)。
  社会工作师助理,应初步掌握社会工作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具备从事社会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条件。
  社会工作师,应具备较丰富的社会工作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能承担和履行社会工作的专业职责;具备社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并能指导其它社会工作者开展工作。
  三、职业资格考试: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资格必须经过常州市统一考试取得,考试合格人员,由常州市人事局和民政局联合颁发资格证书。本次培训考试,主要组织各镇在职的社区工作人员(具体职数按区民政局、财政局年终核定的职数确定)进行初级职称的培训、考试,其它社会人员报考,按常州市相关招考简章办理。具体事项如下:
  1、总体安排
  7月31日前,以镇为单位,完成集体报名工作;8月11日—9月20日区人事培训中心分三批完成培训工作,每批集中培训时间8天;9月24—25日,统一参加常州市组织的考试。
  2、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设《社会工作基础知识》、《社会工作实务》和《现代职业道德与通用能力》3个科目,试卷拟定及考务管理按省人事厅组织的江苏省社会工作者水平等级考试要求同步进行。
  中级资格培训暂不组织。
  3、报名办法
  各社区在职的工作人员,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初中以上学历者,经所在镇初审后于7月31日前,集中报区民政局审核。上报材料为:
  ①武进区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资格培训花名册(在职);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本人学历证书;
  ④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
  ⑤本人填写的《常州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职)》。
  4、培训时间、地点
  本次培训共分三批进行。第一批:8月18日—25日
                              第二批:8月26日—9月2日
                              第三批:9月5日—12日
  培训地点在武进新苑宾馆。参加培训的同志准时于培训第一天上午9∶00报到。
  5、收费事宜
  ①教材费:《社会工作》每本32元,《现代职业道德与应用能力》,每本23元;
  ②考试费、报名费每人190元;
  ③培训费:每人200元;
  ④中午伙食费:每人160元;
  ⑤住宿费:80元/人.天(包括早晚伙食费)。
  上述经费,由各镇承担。
  四、工资福利待遇
  经考试合格,取得常州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在职社区工作人员(撤村转居的除外),自2005年10月1日起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常州市的规定和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参照执行下述标准:
  工资福利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补贴、奖金及社会保险费等四部分构成。
  1、基本工资:每人每月500元(不分档次);
  2、岗位补贴:按三档设置,其中书记、主任每人每月700元,副书记、副主任每人每月600元,专职干事每人每月500元。取得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资格的,在上述基础上,中级资格每月增加120元,初级资格每月增加80元。
  3、奖金:各社区可结合社区专职工作者年度考核情况,适当拉开分配档次,但总额控制在年人均2000元以内。
  4、社会保险待遇:社区专职工作者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我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按我区社会保险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缴费基数为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岗位补贴和奖金三项。
  凡聘用的企业选调人员、内退(协保)人员、退休人员只享受岗位补贴和奖金。
  工资福利待遇调整后,区财政补贴标准暂时不变。
  五、管理与考核
  全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职业资格制度后,凡新录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均须在获得常州市人事、民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人选中公开招聘、公开选拔、竞争录用。现已在岗的工作人员,均须在2006年6月底全区第二届社区居委会选举前,通过分期分批培训考试,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对通过考试获得资格证书的在职社区工作人员,要统一建立档案,其人事关系均由武进人才中介机构代理。各镇要按规定全面落实工资报酬和相关福利,到今年年底,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聘任在社区专职工作岗位工作的人员均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保险率要达到100%。同时,各镇要建立完善对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年度考核制度,把百分量化考核与民主评议结合起来,全面考核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公开考核结果,实行优胜劣汰,形成动力与压力并存,激励与约束相联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评体系,考核具体办法另行下发。
  实行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是新形势下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优化党的基层组织管理体系和城镇基层组织工作机制的一个重要举措,各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按照规定,组织好社区在职工作人员的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试,严格做到持证上岗、待遇落实、管理规范,以共同推进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组织部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常州市武进区人事局
                        常州市武进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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