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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90/2005-00001
主题分类: 科技、知识产权 体裁分类: 报告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苏科计〔2005〕400号 苏财教〔2005〕192号 发布机构: 科技局  
产生日期: 2005-12-09 发布日期: 2008-03-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通知对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实施情况报告的形式与内容、格式与要求等作出了规定

相关阅读:

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
苏科计〔2005〕400号 苏财教〔2005〕192号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文件
江 苏 省 财 政 厅文件


苏科计[2005]400号
苏财教[2005]192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
      依据《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省科技厅、财政厅制定了《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制度(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制度(试行)》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二OO五年十二月九日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
实施情况报告制度(试行)

       为加强对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管理,及时了解项目实施情况,确保项目正常执行,依据《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特制订本办法。
  一、实施情况报告的形式与内容
  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分为季报、半年报、年报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四种形式。
  1、季报。项目承担单位按季度上报项目执行情况,其中第二、第四季度季报以半年报、年报形式上报。季报主要内容包括:
  (1)经费到位情况
  ①省拨经费的到位时间、到位数额、到位率、到位的及时性及不到位的原因;
  ②地方匹配经费的到位时间、到位数额、到位率、到位的及时性及不到位的原因;
  ③企业自筹经费(含银行贷款、合作单位投入经费和其他经费)的到位时间、到位数额、到位率、到位的及时性及不到位的原因;
  ④其他经费到位情况。
  (2)经费使用、核算情况,包括研发、产业化支出情况,是否与预算相符,是否符合《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开支范围;经费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经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试行)》。
  (3)项目执行情况
  对照项目合同,报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
  ①研发进展情况;
  ②基建等产业化建设情况;
  ③销售完成情况。
  (4)主要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
  2、半年报。半年报除季报所有内容外,还应包括:
  (1)新申请或获得知识产权进展情况;
  (2)项目实施管理情况,包括制度建立、人员变更、工作档案建设等情况;
  (3)项目主管部门的负责情况和检查督促情况。
  (4)主要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
  3、年报。年报除包含季报、半年报的所有内容外,还应提供经正规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套。
  4、重大事项专报制度。遇有以下情况时应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1)遇有考核目标调整,主要任务更改,项目及技术负责人变动,或因不可抗拒因素对项目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2)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进展,如: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新建装置正式投产、业绩实现跨越式发展等;
  (3)项目获得国家重大计划支持等;
  (4)企业承担或举办与转化资金项目直接关联的全国性大型专题技术(学术)研讨会;
  (5)副省(部)级以上领导视察项目承担单位,并与转化资金项目直接关联,或对项目实施作出重要指示。
  二、实施情况报告的格式与要求
  1、实施情况报告由实施企业据实填报;
  2、每次季报、半年报、年报要按情况报告的形式与内容要求,撰写书面材料并填报《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季\半年\年)报数据调查表》(见附件);重大事项报告,依据具体事项行文报告;
  3、情况报告需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4、季报的上报截止时间为每年的4月10日和10月10日;半年报的上报截止时间为每年7月10日;年报的上报截止时间为次年元月10日;
  5、上市公司的季报、半年报、年报上报时间可延后至正式信息披露后10内上报;
  6、各项报告内容及数据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应责任。
同时,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项目管理的职责,指导、督促企业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和履行实施情况报告制度。项目主管部门每季度要到项目承担单位检查一次项目执行情况,检查情况随项目承担单位的季报、半年报、年报一并报省科技厅。省辖市出台关于转化资金重大管理举措和重要文件时,需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可随时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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