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局文件
武科发〔2006〕53号
关于开展2006年度镇、高新区、经发区科技进步目标考核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对镇、高新区、经发区科技工作的管理,及时做好年终考核工作,现将2006年度各镇、高新区、经发区科技进步考核要求如下:
一、 范围:
全区各镇、高新区、经发区。
二、 要求:
1、对照考核目标要求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2、认真填写《考核表》,要求数据真实准确。
3、所有考核指标,均应附有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 时间:
各镇、高新区、经发区科技工作总结、《考核表》、科技工作手册及证明材料请于2006年12月20日前送交区科技局办公室,过时不候。
四、 奖励:
在考核的基础上,评优工作将同时进行。
以上通知,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十一月三十日